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淮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按照市统计局公布的2019年度人均工资标准,确定2020年度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21245元,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额上限各为2549.4元/月。从2020年7月1日起执行...详细信息
【转载】《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深做实7×24小时不打烊“随时办”服务的实施意见》解读材料
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 国土资源部关于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房贷款权益的通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人民银行关于妥善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