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外资企业-捷信又被法院列为被执行人了。裁判文书网查询显示,捷信在今年10月20日,被宿迁市城区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182923元!这一数目对于捷信来说,无疑是九牛一毛。
我们也希望捷信能够遵守法律法规,自己被起诉败诉后,按照判决书履行自己的职责,而不是等待法院来执行。试想一下,如果借款人也跟着捷信学,欠他们钱,被起诉也不履行判决书,捷信又该怎么想呢?
值得提醒的是,这已经是捷信10月份以来,第二次被列为被执行人了。一个月2次被列为被执行人,捷信这是想要借款人也这样对待你们吗?
从裁判文书网可以查到,捷信在今年6月份和7月份,还曾3次被起诉,其中2次败诉。被起诉的原因主要是拖欠员工福利待遇、以及保险等。比如下面这位:
法院判决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