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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生意越来越难做?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11-05 17:05:00    浏览次数:10
导读

  而你我只是普通人,之前是和10个人竞争,超过5个人就能活下来,现在是和10000个人竞争,只有5个人能活下来,掂量掂量自己,你会是五分之一吗?  1、轻轻松松吞下鱼儿,仔细咀嚼。你发现你压根吞下的不是鱼儿,是鱼饵,你只是一条被吊起来的小鱼,被别人研究是应该生吃还是清蒸。  2、你会发现,和你一起冲过去的还

  而你我只是普通人,之前是和10个人竞争,超过5个人就能活下来,现在是和10000个人竞争,只有5个人能活下来,掂量掂量自己,你会是五分之一吗?

  1、轻轻松松吞下鱼儿,仔细咀嚼。你发现你压根吞下的不是鱼儿,是鱼饵,你只是一条被吊起来的小鱼,被别人研究是应该生吃还是清蒸。

  2、你会发现,和你一起冲过去的还有10000条鱼,有海豚、鲨鱼、鲸鱼,有国家的潜水艇,还有巨头组建的船队,而你只是一条不小心游到大海的淡水鱼,没过多久就沦为其他鲨鱼的晚餐。蓝海被无数和你一样的笨鱼染成了红海。

  就例如耐克,耐克创始人之一菲尔·奈特,在上学期间发现别人在谈论日本相机对德国相机的冲击,收到启发写了一份论文《日本相机冲击德国相机之后,日本运动鞋能否颠覆德国运动鞋?》。

  他完成了那个信息闭塞时代做生意最困难点之一:发现机会,但如果到此为止,那他不过就是一个提出想法的普通人,只是推测、预测。

  但是毕业后,菲尔·奈特前往日本,成功拿到了鬼冢虎的代理权,回国后和朋友成立了公司,专门卖鬼冢虎。随后成立了独立运动品牌Nike,开始卖自己的产品。

  被认为是日本品牌的7-ELEVEn(简称711),实际上是美国品牌,是日本人千里迢迢去美国引进的模式与品牌,当时还在传统百货公司(伊藤洋华堂)管理层的铃木敏文,在美国出差的时候发现了711这个前所未有的模式。

  但是全球还处于大卖场(百货)步步紧逼街边零售店的阶段,大家都认为大卖场才是未来,街边小零售店即将被淘汰。

  在这种情况下铃木敏文克服内部阻力,付出惨痛代价拿下711的日本代理权,你以为下面的故事就是利用传统百货公司(伊藤洋华堂)的资源,快速培育711这个新品牌?

  为了运营711,铃木敏文成立了新的子公司,资金甚至大多是员工自己筹措,甚至因为伊藤洋华堂发布通知,去了新公司就再也不能回伊藤洋华堂(日本职员很多都是一辈子一家公司),都没有员工愿意从一个巨头跳槽到当时运营711的新公司。所有日本同行也都觉得他疯了,脑子有问题,明明大卖场模式即将消灭街边零售店,却还要去做街边零售店。

  因为卖的牛奶品牌多,每天都有几十辆车来711门店送货,甚至为了抢到一个好位置,几个品牌都是偷偷把其他品牌牛奶藏到后面,很长一段时间711都在为此发愁,最后用了非常久的时间一家一家的劝,改革了配送方式,一类食品用一辆车去运输,避免了门店前车比人多的尴尬局面,和互相藏商品的混乱。

  在哪个时代,做倒爷、简单模仿和引进品牌,然后进行微创新就可以让自己活下来,甚至最终有可能成为大赢家。

  生意的确难做,但不是难在发现机会,哪个时代的信息差是在于人和人之间,你知道日本的运动鞋即将横扫德国运动鞋,别人不知道。你知道美国711模式有前途别人不知道。

  你可以轻松利用信息差然后努力发掘、利用、创新。国内早期就诞生了无数这样的品牌,甚至例如腾讯这种互联网企业也是如此。

  而现在,发现机会不是难点,也不需要说服别人接受你的创新,如果你没有创新,你的合作伙伴反而会质疑你。

  02年考察过东京优衣库后,周建平坚信“量贩式销售必将在国内流行”,回国后第二个月就成立了海澜之家,正式进军服装销售。

  海澜之家选择的创新很简洁,聚焦二三线城市、专做男性用户,不设计服装:产品由上游供应商供货,也不开直营店:销售由下游加盟商负责。

  早年间的确活的非常滋润,但2020年上半年,海澜之家收入81亿元,存货金额达到了82.17亿元。

  库存往往只能剪标后按1-3折销售,一般30-200元不等。大家可以算一下这个82亿库存最后能卖多少钱。

  06年Zara中国首家门店开业,UR的第一家店也在广州开业,从建立之初,UR的目标就非常明确,就是要学习并打败Zara。

  按UR营销副总裁温志军的话,快时尚品牌中Zara的服饰风格偏向都市白领;HM更趋于更年轻化;而优衣库是基本款,比较注重功能性,UR的定位和Zara一样。

  UR的创新也是死死盯住Zara,比如UR一个款从设计到生产到门店上架最快是10天,Zara是两周大概12天到14天的时间,HM是21天。同时定价要比Zara有30%的优势。

  核心是人和人之间的差距,快时尚领域还有无数模仿者,美特斯邦威之流早就濒临死亡,他们不是没发现机会,不是没创新,只是单纯的没有竞争过别人。

  之前是你发现机会,和你一起发现的可能有1000人,1000人中只有10个人回去实践,你只需要超过5个人就能活下来。

  比如餐饮,人人都觉得自己有一手绝活,能做出超级好吃的菜,随后就是尝试,99%的人结局就是个死字。

  而现在不仅要和同类比口味,更要和同一个风格的比拼营销,就例如都是奔着网红品牌去做的海外餐饮品牌们,他们根本不是一个类型,但是玩法太接近,目标用户很可能都是一批人,结果就卷起来了。

  疫情开始蔓延后,北京哪家店排队最厉害?这个问题的答案一定是8月进入北京的Shake Shack,进入北京2个月后,周末早上依旧能排出吓人的长队。

  都是洋网红,都曾经是北京、上海最火餐饮店之一,凭什么Shake Shack能持续性火爆、排长队,而Tim Hortons 如今不再排队,澳洲变态奶昔Freak Shake甚至快速“死亡”?

  要我说,决定这些餐饮洋网红上限的是故事和其背后的营销,决定下限的是口味。而澳洲变态奶昔Freak Shake就几乎忽视口味,营销方面还内卷不过其他洋网红餐饮,结局当然是死。

  在17年刚刚进入中国的时候,宣传内容非常统一,都是“澳洲总理亲自排队”+火爆INS,配上夸张奇特的造型,不得不说,大多数人都会被这些噱头和溢出屏幕的卡路里吸引(比如我)。

  澳洲变态奶昔Freak Shake在国内的第一家开在北京西单大悦城,当时也是成功引发了排队热潮,毕竟只要视觉和噱头足够,在一定营销资源的投入下,必然能吸引用户来初次尝试。

  但当用户吃完,舌头反馈来的信息就是齁甜、廉价奶油、香精,只要用户有一定理智,几乎就再也不会来了。

  从17年暑期开业,20年暑期关门的西单店下5883条评论也可以看得出来,曾经他也是饮品店中的王者。开业3年,年均1900+条评论,在北京的饮品店中绝对是顶流。

  我们可以用目前北京饮品热门榜第二的 “cococean椰子水” 来对比,这家店18年10月开业至今,刚好2年,3200多条评论,相当于年均1600+条评论。

  而澳洲变态奶昔Freak Shake 西单店的年均评论,超越如今北京热门榜第二名18%!仅从评论增速来说,澳洲变态奶昔Freak Shake西单店,绝对是北京最顶级的饮品店之一。

  餐饮的基础是味道,决定上限的是能不能为用户讲好一个故事,变态奶昔几乎两者都没做好,只靠前期的营销宣传,吸引来了第一波用户,但却没能让他们满意,为商家带来更多的人,反而因为吐槽的用户太多,让他们的口碑骤降。

  Shake Shack的口味,并不逊色于KFC、麦当劳以及任何一家快餐店,而决定上限的故事,Shake Shack几乎是近期新进入中国的品牌中,最优秀的一位。

  在关于Shake Shack所有早期宣传中,大多数人都会非常默契的提到奥巴马等明星去排队的情况,看到这里是不是觉得有些眼熟?他的宣传手段的确和澳洲变态奶昔Freak Shake 非常接近,但布局则是远远秒杀了前者。

  除了通过宣传名人和品牌之间的关系,来强调自己在境外火爆以外,Shake Shack还选择用一座城市为自己代言,这座城市就是纽约。

  Shake Shack并非常规宣传自己怎么风靡纽约,而是直接把两个地标和自己捆绑起来,称Shake Shack是“纽约三宝”之一,也就是把Shake Shack和自由女神、帝国大厦相提并论。

  但在Shake Shack透露自己进入中国市场之前,纽约三宝这个词和他们本身毫无关系,甚至可以说在中文世界中,压根没有这个词。

  而如今,“纽约三宝”已经自动关联到了Shake Shack,而非自由女神、帝国大厦,其中有多少人为因素不得而知。

  吃汉堡=看自由女神=看帝国大厦=体验过纽约生活,这一个思维上的等式,把不到100元的汉堡和要花几万元才能体验的生活捆绑在了一起。最妙的是还不用为代言人:纽约,付出任何代言费。

  说实话作为一个资深吃货,大多数新餐饮品牌的宣传我都看过,洋品牌进入中国市场时的宣传其实大多都是三板斧:“我在境外火,名人都来”、“我食材好,全用进口”、“我外观有特点,能发朋友圈”。

  Shake Shack是在常规的三板斧之下,继续深挖,比如“我在境外火,某名人都来”,他继续深挖,打造了“纽约三宝”这个概念,把整个纽约和快餐品牌捆绑在一起。

  而在“我食材好,用进口”这一招里,Shake Shack则是直接自称“五星级路边摊”,通过提供葡萄酒、创始人理念,以及之前请米其林名厨的案例来为自己宣传,并且表示不用冷冻肉。

  在最后一招“我外观有特点,能发朋友圈”中,Shake Shack则是拿出了新奇且高颜值的城市限定款来吸引用户,哪怕是已经在别的地区消费过的用户,也又多了再次前往的理由。

  说实话,在每一项都进行了创新和加强力度,并且和其他品牌拉出了足够的差异,Shake Shack不火才是怪事。

  营销与产品的好坏都是相对的,有了洋网红中有了Shake Shack,大家对其他洋网红自然会提高要求,甚至提高到Shake Shack级别,结果就是做汉堡的Shake Shack活生生逼着卖奶昔的关店。

  现在创业更难,难的是还要提防不同细分,但同风格的对手,因为他和你目标用户太像了,用户的时间完全不够用的。

  什么意思那?就是还不如我前面列举最传统的三板斧:“我在境外火,名人都来”、“我食材好,全用进口”、“我外观有特点,能发朋友圈”。

  Tim Hortons在第一招就落了下风,“我在境外火,名人都来”,他选择自称“我每年卖出20亿杯,老外排队17小时”,但是我们琢磨一下,这个口号是不是格外眼熟?

  如果大家买过杯装速溶奶茶,那一定能发现,Tim Hortons在这方面还不如香飘飘,十几年前香飘飘的广告还知道用“环绕地球两圈”,来让自己的畅销,在用户心中更立体,怎么到了Tim Hortons这里,就只会罗列数字了?浪费了20亿杯销量、排队17小时的素材。

  同样,在食材方面,Tim Hortons直接举手投降,只是自称采用阿拉比卡咖啡豆,如果大家经常出门吃饭,你大概率就会发现,只要是卖咖啡的餐厅,全都会自称使用阿拉比卡咖啡豆,甚至包括瑞幸、肯德基。

  不过Tim Hortons在外观方面还是值得称赞的,非常深度的把自己和加拿大进行了捆绑,门店整体风格不逊色于星巴克,并且在造型风格方面有足够的差异化。

  但最大的问题在于,无论是定位还是核心产品,对我们普通消费者来说都和星巴克太接近了,同事在营销方面还没法和Shake Shack比。

  最后会不会落得和COSTA在中国一样的命运,现在还没法判断,但是我个人不太看好Tim Hortons,大概率5年后作为过气网红,变成星巴克身边的陪衬,10年后淡出中国。

  现在难的分两类,一类难是发现机会实践,然后内卷中杀死其他9995个同类竞争对手;而另一类是不仅要杀掉同类,更要接近不是一个垂类同风格的竞争对手,因为你们目标用户太接近了。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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