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方式:电子响应文件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上传。供应商应按本项目磋商公告、磋商文件的要求,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评标要求提交的资质资格、奖项、业绩、荣誉等所有相关信息录入市场主体信息库中(包括扫描件),磋商现场不再接受以上相关信息的纸质材料。评审委员会在评审时仅以供应商在市场主体信息库录入的上述相关信息和扫描件为评审依据。
本项目只接受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中已入库企业磋商,未入库的供应商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供应商在办理企业入库手续时,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收取任何费用。入库办理参见中心网站,联系电话:),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程序请参见中心网站“操作手册下载”。
1、关于本项目疫情防控需要供应商遵循的相关事项说明详见磋商文件,请供应商务必仔细阅读并按相关规定执行。
2、严禁恶意低价或恶意高价竞标,对恶意低价或恶意高价竞标的,采购人有权围绕是否为“陪标”拉价格(商务)分值进行调查处理,经查证属实的,其响应无效,同时给予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限制投标资格等处理。
注:以上两个保证金账户均可使用,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自行选择其中一个账户进行汇缴。磋商保证金须从供应商基本帐户或上级单位账户转出,到账时间为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