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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证券督导奥莎动力未尽责 项目负责人被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11-09 22:10:02    来源:和讯网    浏览次数:757
导读

北京商报讯(记者 孟凡霞 李海媛)11月9日晚,华安证券发布关于收到安徽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公告内容显示,华安证

北京商报讯(记者 孟凡霞 李海媛)11月9日晚,华安证券发布关于收到安徽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公告内容显示,华安证券因在负责湖南奥莎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莎动力”)挂牌申请和持续督导工作中,尽职调查不够充分、内核把关不够严格、持续督导不够尽责;公司廉洁从业风险管控机制建设不够完善,对员工执业行为规范性缺乏有效约束两项原因,被安徽证监局采取责令改正并增加内部合规检查次数的行政监管措施。

而北京商报记者也注意到,此前安徽证监局也于11月6日发布公告称,认定华安证券负责奥莎动力项目的负责人杨成虎为不适当人选,并自行政监督管理措施决定作出之日起五年内,不得担任证券公司投资银行类业务相关职务或者实际履行上述职务。

据天眼查信息显示,奥莎动力成立于1998年2月,注册资本为7650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甘云亮。据悉,奥莎动力于2016年8月上市,而在天眼查奥莎动力新三板上市信息一栏中,显示其处于停牌状态。

11月3日,奥莎动力曾发布关于公司停产的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显示,奥莎动力自2016年以来持续亏损,目前面临多方债务违约、多项诉讼纠纷,公司流动资金匮乏,为了遏制和减少亏损、降低损失、减少风险,已于2020年6月1日停产停工,截止公告发出之日,依旧保持停产状态。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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