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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居民医保缴费通告速看!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11-17 11:32:18    浏览次数:13
导读

  2021年度我市市本级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工作于2020年9月开始,根据市相关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2021年度我市市本级(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工作截止日期为2020年11月20日。  二、2021年度我市市本级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在

  2021年度我市市本级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工作于2020年9月开始,根据市相关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2021年度我市市本级(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工作截止日期为2020年11月20日。

  二、2021年度我市市本级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在常高校大学生每人每年200元,未成年居民(含新生儿)每人每年320元,老年居民每人每年670元,非从业居民每人每年850元。

  除应参加职工医保以外的,非我市户籍的居民(曾参加过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在校学生(具有我市学籍),以及港澳台居民(在我市居住且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持居住证(或学籍证明)参保,个人缴费标准按上述标准执行。

  三、符合免缴条件的困难群众(低保人员、无固定收入重残人员、特困供养人员、重点优抚对象、农村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等),个人不需要缴费,年度保费全额由政府承担。

  四、符合参保条件的居民,属首次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的,请至户籍所在地(或居住证领取地)街道(镇)居民医保经办服务窗口办理相关手续(在常高校大学生的参保缴费手续,由所在学校统一办理)。

  五、2021年度居民医保首次缴费和续保缴费主要使用《江苏省社会保障卡》(以下简称“省社保卡”),已有其他借记卡签约账户的,从其签约账户扣缴,缴费人应在对应银行账户存足保费。尚未领取省社保卡的居民应尽快至就近的省社保卡办理点申请制卡。首次使用省社保卡缴费的,参保人员本人需携居民身份证原件和省社保卡,前往对应银行网点激活金融功能和签订扣费协议。因账户问题无法协议扣款的,11月1日起,可通过银行柜台、微信、支付宝、POS机刷卡等渠道缴费。

  六、敬请广大居民关注媒体和社区通告,互相转告并及时参加2021年度居民医保,以免影响就医和享受医保待遇。如需进一步了解我市市本级居民医保参保相关流程及省社保卡具体办理地点,可以登录常州市医疗保障局、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查询、咨询本人户籍所在地(或居住证领取地)街道(镇)居民医保经办服务窗口或致电12333,如您想进一步了解居民医保的缴费渠道及方式,可拨打常州税务特服号96888732。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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