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和学科建设步伐,促进医院发展,保亭县人民医院暨海南省第三人民医院保亭医院决定公开招聘医师工作人员16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公告如下: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根据招聘岗位的任职条件及要求,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方式。
1.急诊科医师6名,大专及以上学历,提供住宿:初、中级职称提供单间,副高级职称提供套房;有保底待遇:初级8000元,中级10000元,副高15000元;缴纳五项保险、公积金。
2.临床医师10名,本科及以上学历,提供住宿:初、中级职称提供单间,副高级职称提供套房;工资参照国家及单位有关规定执行;缴纳五项保险、公积金。
1.年龄:年龄为18周岁以上,初级职称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在35周岁(2002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40周岁(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48周岁(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特别优秀的,年龄可放宽)。
1.须提供个人简历、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具有执业医师资格或其他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的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3.报名者须对所提供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如有不符合事实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或不予聘用。如聘用后经查实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和办理相关解聘手续。报名材料不退还。
根据考生报名情况,招聘领导办公室将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并将资格审查结果现场告知考生。
考试采取考核招聘,招聘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不设开考比例,资格审查符合条件一人考核一人的方式进行。考核主要是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根椐考核成绩,经院领导班子会议讨论,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讨论无异议后,通知拟聘用人员体检,体检合格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按国家及单位有关规定执行,缴纳五项保险、公积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