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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监管利用信息披露炒作概念等事项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11-29 05:47:49    来源:网络    浏览次数:1004
导读

  11月24日,上交所发布《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3号——信息披露分类监管》。《指引》着眼公司、事项“两区分”,突

  11月24日,上交所发布《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3号——信息披露分类监管》。《指引》着眼公司、事项“两区分”,突出监管重点,实施差异化监管安排。根据信息披露质量、规范运作水平、风险严重程度等确定重点监管公司,根据披露事项对投资者利益、证券价格和市场秩序的影响等确定重点监管事项,以明确“管少”的范围。

(责任编辑:蒋柠潞)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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