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南京市户籍和其他需要在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相关事务的个人均可申请制作南京社保卡。南京社保卡可以通过网上、电话以及窗口进行余额查询。社保功能根据社会保障卡的规定,可设置密码。持卡人可以在劳动保障各网点通过触摸屏等联网的自助设备和卡服务网点插卡启用、修改或注销密码。
具有南京市户籍和其他需要在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相关事务的个人均可申请制作市民卡。市民卡采用电子实名制,一人一卡,限本人使用。
(一)用人单位统一申办的,须持劳动保障证副本或单位介绍信,提供申领人员个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并填写《南京市民卡单位申请书》;个人申办的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户口薄、护照、港澳通行证、军官证等)及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申领人申领或由用人单位统一办理,原则上按照属地化管理在南京市民卡服务中心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下属街道各卡服务网点办理申领手续。单位领取请携带《社会保障证副本》或《单位介绍信》,个人领取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如需代领,请携带双方有效身份证件,具体服务网点见本指南。
(二)申请人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户口薄、护照、港澳通行证、军官证等)至各卡服务网点免费进行现场人像采集。
(三)申请人可携带电子照片,电子照片要求:1)最近一年标准证件照,底色为红色或蓝色,不能模糊或有污点,不能留有白边;2)大小为:宽252×高312像素;3)JPG格式;4)文件名为:个人卡号+姓名。
经苏价费【2013】341号文件批准,首次申请领取市民卡的人员免费;遗失、损坏补发卡的人员按20元/卡收取工本费。对持有我市原社会保障卡人员、纳入社会化管理服务的企业退休人员、居民医保全额补助人员、大学生参加居民医保人员、享受新农保待遇人员、享受低保待遇人员以及持敬老卡人员,首次更换或办理免收工本费。
如需开通金陵通服务,需由持卡人携卡、持办卡证件到指定地点按规定办理开通手续,充值后激活电子钱包,可用于公共交通、医疗卫生、文化教育、园林旅游、传媒出版、市政公用、广电、税务和日常生活消费服务等。
社保功能根据社会保障卡的规定,可设置密码。持卡人可以在劳动保障各网点通过触摸屏等联网的自助设备和卡服务网点插卡启用、修改或注销密码。持卡人一旦启用密码,以后凭卡办理业务时均需录入密码。
设置、修改、重置密码按各应用提供部门规定办理,并妥善保管好社保密码、金陵通个人支付账户密码、银行卡查询及支付密码。
请不要设置六位相同数字、连续数字、出生日期、电话号码作为用户密码,建议将几个常用数字简单组合成密码使用。怀疑密码泄露时,要及时修改密码。
用户遗忘社会保障密码,需提供市民卡和持卡人有效证件,到市民卡服务网点进行用户密码重置。代办需提供市民卡和双方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用户启用(修改)社会保障功能密码后,若不想使用密码,可凭市民卡和持卡人身份证件原件,到市民卡服务网点取消密码。
使用社会保障功能密码时,密码当日连续输入错误达5次,该卡进入密码锁定状态。进入密码锁定状态的卡,必须到市民卡服务网点凭有效身份证件和市民卡进行密码重置。
市民卡发生丢失的,持卡人应当及时申请挂失。各经办网点应当在接到挂失信息后及时冻结该卡的使用。
挂失分为电话挂失和书面挂失,电线个工作日后自动解除挂失(限社会保障功能),书面挂失为正式挂失形式。
如卡遗失,可拨打12333电话挂失或凭持卡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市民卡服务中心及所属指定地点书面挂失,社会保障功能挂失即时生效。12333电线个工作日内到指定地点办理书面挂失,否则社会保障功能在3个工作日后将自动解除电话挂失。
银行账户功能口头挂失须通过银行提供的渠道办理;银行账户功能书面挂失须到银行指定网点办理,书面挂失7日后可办理销卡转账。
卡挂失后,若找回挂失的卡且未办理补卡申请的,由持卡人本人携卡凭有效身份证件到市民卡服务中心及所属指定地点办理书面解除挂失手续,社会保障功能即时解挂。
旧卡已开通银行功能的,银行余额由持卡人本人携新卡持有效身份证件到银行指定地点按规定转帐,原挂失卡绑定的各项银行卡增值业务功能同时失效,须在新卡重新建立;
补领市民卡的申请人,自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后凭本人有效证件和《补卡领卡通知单》到指定网点领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