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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官宣!继大公国际之后东方金诚被处暂停业务3个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12-14 23:25:20    来源:和讯网    浏览次数:355
导读

本报记者 李慧敏北京报道处罚来了!刚刚,北京证监局官网发布《关于对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的

本报记者 李慧敏北京报道

处罚来了!

刚刚,北京证监局官网发布《关于对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书》)。《决定书》显示,由于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金诚”)存在多项违规事实,故责令东方金诚整改,期限为3个月,整改期间不得承接新的证券评级业务。

14日上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官网发布,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金诚”)原总经理金永授及其他人员因涉嫌犯罪被“送检”的消息。

《中国经营报(博客,微博)》记者注意到,这是继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公国际”)2018年8月17日被处以暂停业务一年处罚之后,第二家信用评级机构受到“暂停”处罚。

《决定书》显示,经查,东方金诚存在以下违规事实:信息系统不足以支撑开展评级业务的内控及合规管理要求。部分项目评级模型定性指标上调理由依据不充分;未对影响受评主体偿债能力的部分重要因素进行必要分析;使用了不满足假设条件的评级模型进行数据分析。

《决定书》表明,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市场资信评级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第五条、第七条第三项的规定。依据《暂行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的规定,现决定东方金诚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期限3个月,整改期间不得承接新的证券评级业务。

《决定书》要求,东方金诚应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立即开展全面整改工作,严格落实《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切实强化内部控制及合规管理,严格规范执业,提高评级质量。

《中国经营报》记者获悉,早在一周之前,北京证监局已履行了行政监管措施告知程序,相关后续工作正依法推进。

专业人士表示,大公国际被“暂停”之后,业务凋零、人才大量流失。被暂停业务一年后的大公国际已经大换血,除了人员大幅调动之外,公司也被国资重组,尽管如此,重挫之后之后的大公国际能重新归位信用评级界的第一梯队难度仍然很大。而今东方金诚重蹈覆辙,前途堪忧。

东方金诚成立于2005年,总部位于北京,控股股东为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官网显示,东方金诚是中国主要的信用评级机构之一,获得了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改委、中国保监会、中国证监会、交易商协会等债券市场全部监管部门和自律机构的认可,可为境内外发行人在中国债券市场发行的所有债券品类开展评级,为境内外投资人参与中国债券市场提供服务。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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