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女生都会称呼和自己关系比较好的女生为“闺蜜”,仿佛把对方当作自己的好姐妹一样,一起吃饭逛街,一起分享所见所闻,有什么心里话也会和对方说,但俗话说得好知人知面不知心,有的人只是表面和你关系比较好,私下就完全是另一番模样了,这也就是为什么网友会说防火防盗防闺蜜了。
前段时间山东德州一派出所接到了一起报警,受害人王女士称自己的金饰被闺蜜男友偷走,那么事情经过到底是怎样的呢?
最近这两天王女士的闺蜜石某和男朋友分手之后,对自己说:姐,我不能再违背自己良心了,你那个金镯子还有一对耳环,都是被我对象偷的。
事情还得从半年前说起,石某和男朋友在闺蜜王女士家做客,当时王女士的柜子里放着一个包,包里还用一个盒子装着金手镯和金耳环,之后王女士发现盒子和金首饰全都不在了。没想到半年之后自己的闺蜜来告诉自己,丢失的金手饰,居然是她当时的男朋友贾某偷的。
当时贾某和石某情侣两人合伙开了一个服装店,需要进货,但是没有钱,这是贾某才告诉石某,之前在你闺蜜王女士家的时候,趁她不注意,偷了三件金首饰,变卖之后就可以解燃眉之急。
当石某得知自己闺蜜的首饰居然是男朋友偷的十分惊讶,因为自己和闺蜜关系挺不错的,当时还对男朋友说,如果要是没钱的话咱们就不开了,这时男朋友说店都开了,先卖了将就着用。这件事情也就不了了之。
是到了今年10月份的时候,石某和男朋友恋情破裂,由于过不去自己心里这关,便找闺蜜说清了情况,来到了派出所报案,最终民警根据线索,在贾某现女友的家中将其成功抓获归案。
目前,贾某因涉嫌盗窃罪,已被德城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而石某因为有重大的立功情节,会得到从宽处理。经过协商之后,由贾某的家人赔偿王女士的损失。
所以说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不论关系再怎么好,该有的警惕之心还是得有,千万不要因为和对方关系好就错信坏人,到头来不仅让自己经济遭受了巨大的损失,还给自己心理上带来了巨大的伤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