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在“粤省事”小程序首页点击“税务”服务,在“个人税务”版块找到“社会保险服务”——“城乡居民社保服务”。
(4)点击“城乡居民社保费清缴”可合并多条应缴金额记录进行缴款。参保人除了可以“本人缴费”以外,还可以选择“家庭缴费”和“代他人缴费”。
(1)缴费人可以使用“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电子税务局”()选择自然人登录,缴纳城乡居民保险费。
(1)点击“城乡居民社保费查询”,选择查询类型、缴费状态、险种等信息,可查询全部、已缴清、未缴清的所属期限及金额。
想了解更多关于其他 “非接触式” 办费渠道、缴费档次以及档次修改内容,可以查看前两期的推送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