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妮是个农村姑娘,一年前来到鼓楼区一家工艺品商店做营业员,因为勤快、灵活,几个月后,工资加提成都已经涨到了三四千元。童妮逐渐喜欢上了这里,天天生活在艺术氛围里,还有满意的收入。特别是老板养的哪只猫,两只眼睛不一样,毛茸茸的,安静、乖巧又粘人,怎么看怎么喜欢。
老板说这是只加菲猫,花很大价钱买来的,很多顾客就是因为惦记着这只猫,成了回头客。所以,这是只招财猫,能为店里招财、聚财,可得好好伺候着。
前段时间,猫咪发情,常到店门外溜达。这天正是童妮一人当班,下午交班时,一阵忙碌之后,她忽然想起猫咪,再找时,已经不见了踪影。童妮和老板都很着急,店前店后问遍了,猫咪就像跟情人私奔一样,一个招呼不打,消失得无影无踪。
发工资的日子到了,老板说童妮看管不力,对猫咪丢失负有责任,要从工资中扣掉3000元。童妮无奈,只得签字拿钱。无端被扣了3000元,童妮越想越生气,便提前一个月打招呼辞职。可是第二天,老板就通知童妮不要来上班了,并且告诉她,工资等到下月15日一起支付。
到了约定时间,童妮去领工资,老板又推说三个月以后来领取。童妮找到鼓楼区法律援助中心,很快,法援律师为童妮起诉到法院,要求老板返还工资6500余元,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差额39987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