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警方于2018年11月30日依法对深圳前海融通科技有限公司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立案侦查,并于2019年4月3日依法对”前金所”平台实际控制人余某、股东张某等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2、目前该案正在依法侦办中,涉案资金、资产的核实及平台借款的催收工作也正在加紧进行中,公安机关将依法最大限度保护受害群众的合法权益。
3、公安机关现郑重敦促“前金所”平台借款人及时履行还款义务,对于恶意逃废债的借款人及逾期不还款的借款人,有关部门将对其相关资金依法予以追缴,并将采取信用制裁。情节严重者,涉嫌构成非法集资共同犯罪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