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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2.78亿元剥离子公司股权 长青集团收关注函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1-05 07:55:49    来源:中国经济网    浏览次数:643
导读

  1月4日,深交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向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青集团”)下发关注函,要求长青集团针对剥离

  1月4日,深交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向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青集团”)下发关注函,要求长青集团针对剥离子公司股权相关事项作出说明。截至当日收盘,长青集团上涨0.92%,收报7.67元。

  公开资料显示,长青集团主营业务为环保业务以及燃气具及配套产品的生产和销售。

  2020年12月31日,长青集团披露的关于签订资产出售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显示,基于未来战略发展和资产优化的需要,2020年11月10日,长青集团与海南建隆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建隆”)签订了《股权转让框架协议》,拟将与燃气具制造业务相关的子公司股权予以转让,并由海南建隆受让长青集团相关子公司股权。

  公告显示,拟向海南建隆出售中山市创尔特智能家居科技有限公司等5家公司的股权(以下简称“标的公司”)及长青集团对标的公司的4995.55万元债权,交易对价合计为27775.19万元。

  长青集团方面表示,本次交易事项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标的公司的股权,标的公司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通过剥离燃气具制造业务相关的子公司的股权,将有助于公司集中精力发展公司环保主业,减少燃气具制造业务相关的子公司经营不确定性对公司的影响。

  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注函指出,此次交易事项当中,由于部分标的公司设立于2019年和2020年,并于2020年6月30日后进行增资。要求长青集团说明设立标的公司、近期增资及增资后即出售的原因及合理性。其次,要求长青集团详细说明对标的公司4995.55万元债权的时间、形成过程、是否具备交易实质、已计提坏账准备情况,并结合海南建隆的现金流情况说明其是否具备付款能力。此外,还需说明出售标的公司股权及债权的会计处理及对财务数据的预计影响。

(责任编辑:关婧)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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