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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非法采矿罪,*ST藏格实控人被采取强制措施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3-25 21:30:25    来源:网络    浏览次数:528
导读

  2月22日,*ST藏格公告,公司实控人肖永明因2006年投资上海宏筑物资有限公司(持有青海焦煤产业(集团)有限公司40%股权),

  2月22日,*ST藏格公告,公司实控人肖永明因2006年投资上海宏筑物资有限公司(持有青海焦煤产业(集团)有限公司40%股权),涉嫌非法采矿罪,已于1月29日被青海省公安厅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

  据公告,经核实,肖永明曾于2006年收购宏筑物资100%股权,宏筑物资持有青海焦煤40%股权,上述收购完成后,宏筑物资成为青海焦煤参股股东;2011年,宏筑物资将其持有的青海焦煤全部股权转让给臻鹏熠霄(上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上述转让完成后,肖永明及宏筑物资不再持有青海焦煤股权。

  公告称,肖永明及宏筑物资所涉上述事项,与公司及公司所属企业无关,且发生在2016年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前。公司未因此受到不利影响,目前生产经营一切正常。

  截至今日收盘,*ST藏格涨2.63%,报9.36元。

  巨龙铜业亏损,*ST藏格调减1年1期净利润

  2月5日,*ST藏格披露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等公告显示,公司调减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归母净利润5125.68万元,调减2020年度1-9月合并财务报表归母净利润2.09亿元。

  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ST藏格在公告中表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为消除年报无法表示意见涉及事项的影响,公司对此组织进行自查以及必要的核查,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认为必要的程序。

  根据上述公告,2019年7-12月,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巨龙铜业审定净利润亏损4.55亿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巨龙铜业已按担保事项违约风险敞口全额计提信用减值损失2.68亿元,藏格控股按持股比例37%确认对应投资损失9903.07万元。

  对此,深交所2月8日对*ST藏格发关注函,要求说明巨龙铜业亏损原因。

  2月20日,*ST藏格回复深交所称,巨龙铜业因资金短缺于2019年10月全面停建至2020年6月。2019年7-12月损失1.08亿元、2020年1-9月损失1.86亿元。

(责任编辑:韩艺嘉)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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