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月 27 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公平性交易分析评估等。1、通过公平性交易的事后分析评估系统,对涉及公平性交易的投资行为进行分析评估,分析对象涵盖公募、年金、社保及专户产品,并重点分析同类组合(股票型、混合型、债券型)间、不同产品间以及同一基金经理管理不同组合间的交易行为,若发现异常交易行为,风险管理部视情况要求相关当事人做出合理性解释,并按法规要求上报辖区监管机构。2、季度公平性交易分析报告按规定经基金经理或投资经理签字,并经督察长、总经理审阅签字后,归档保存,以备后查。
本报告期,在同向交易价差分析方面,公司采集连续四个季度,不同时间窗口(1 日内、3 日内、5 日内)的同向交易样本,在假设同向交易价差为零及 95%的置信水平下,对同向交易价差进行 t 分布假设检验并对检验结果进行跟踪分析。分析结果显示本投资组合与公司管理的其他投资组合在同向交易价差方面未出现异常。本报告期内公司旗下基金严格遵守公司的相关公平交易制度,未出现违反公平交易制度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异常交易行为。公司旗下管理的各投资组合在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的控制方面,报告期内本组合与其他投资组合之间未出现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 5%的情况。
2019 年国内经济处在转型关键期,经济增速由高速向中高速转换,同时发展质量不断提高。高新技术产业与传统产业动能切换、消费与投资对经济发展的贡献及内外需求相对关系等结构性问题不断发生新的变化。具体经济数据上看,
2019 年全年 GDP 增长经初步核算增速为 6.1%,较上年回落 0.5%,下行压力仍存。
节奏上,一季度在政策助力下经济增速表现出较强韧性,二、三季度下行压力有所加大,四季度重新表现出企稳迹象。生产端,全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上年增长 5.7%,高技术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实现较快增长。需求端,固定资产投资比上年增长 5.4%,地产投资继续展现一定韧性,基建投资平稳,制造业投资下行较为明显。社会消费品零售比上年增长 8.0%,相较 18 年下滑。进出口总额较上年增长 3.4%,尽管受到全球贸易摩擦加剧等不利因素影响,但出口表现尚可,进口增速稍差,相较而言内需更显疲软。价格指数方面,居民消费价格受到食品项带动,比上年上涨 2.9%。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比上年下降 0.3%。海外经济方面,全球增长同步放缓加剧。主要经济体美国、日本、欧洲 GDP 增速均呈现放缓。各国央行货币政策趋松信号释放后,经济表现及市场信心有所恢复。
上述基本面背景下,国内决策层继续推行积极财政政策与稳健货币政策之组合,在大规模减税降费及流动性合理充裕助力下,实体经济的政策环境较去年有明显改善。市场走势方面,利率债全年总体呈现震荡形态,10 年国债收益率运行区间在 3.00%-3.40%。信用债表现较好,尽管信用尾部风险仍继续释放,但在再融资条件改善有利条件下,各等级信用利差均出现明显收窄。
基金投资策略方面,本基金在 2019 年纯债方面总体维持中性略偏高的久期,杠杆策略中性,品种上以中高等级信用债为主。总体而言,在注重风险控制的前提下,全年净值取得了一定的正增长。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077元;份额累计净值为1.350元;本报告期,本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 4.29%,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2.50%
展望 2020 年,国内宏观经济总量上依然将面临较大压力,地产投资预计将高位回落,但过程可能相对平缓。前期居民负债率快速上升,传统货币、财政政策空间及效果较为有限,使得外在托底力量较之前的经济周期有所削弱。经济更多需要从内生动力及结构性优化中寻求支撑。外部贸易摩擦呈现阶段性缓和,经济参与主体信心有所恢复,但逆全球化趋势依严峻,地缘政治、公共卫生安全等非经济领域威胁频现。在上述环境下,债券资产目前看仍较为安全,但获得超额收益的空间已经显著压缩,后期将逐步提高市场风险关注度。本基金将力争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持有人带来合理的回报。
本基金管理人始终将加强内部控制,促进公司诚信、合法、有效经营,保障基金持有人利益作为己任。在监察稽核基础性工作基础上,2019 年本基金管理人着重开展了如下与监察稽核有关的工作:
制度建设是内部控制的起点,2019 年公司在统筹兼顾监管法规重大调整、公司管理实际需要、公司业务创新发展的基础上,持续督导业务部门开展制度建设。
2019 年公司通过落实合规考核机制、专兼职人员会议机制、持续推进合规风控工作的系统化建设等,引导全员主动合规、立足本岗位持续夯实各业务、各环节的内部控制。
2019 年度,公司从新规解读、制度建立、系统更新、流程改造等方面持续推进各项重要法规、通知的落地工作,公司将根据持续颁布的新法规不断强化学习与执行力度。
2019 年公司持续开展全员轮训、新员工合规培训、资管新规及专户新规培训、内幕交易及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防控培训、销售业务合规培训、廉洁从业培训、债券交易业务合规培训、ETF 换购业务注意事项培训、组合起始运作前合规培训、九民纪要后的司法动态和销售合规启示培训、MOM 产品指引培训等多种类、多维度的合规培训,在整个公司营造合规文化氛围、提高员工合规意识。
(五)深入专项审计,抓紧第三道防线 年公司在常规季度监察稽核工作外,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审计。审计范围覆盖投资研究、市场销售、运营 IT 等前、中、后台业务。在力争专项审计检查全覆盖基础上,将公司主业和监管关注作为专项审计重点。通过专项审计,有效发现现有业务流程中存在的问题缺陷;通过事后改进工作,查漏补缺,持续提高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和内部风险防控能力。
监督投资组合的合规运作是公司风险管理的基础核心工作, 2019 年公司持续推进旗下组合的投资合规风控阀值排查梳理和日常投资合规监督工作的规范化管理,初步建立重点账户的多重监控工具互相校验、互为备份的机制,通过内部工作程序与分工优化提升基础投资监督工作的质量,主动发现问题,消除风险隐患。
为切实推动反洗钱工作,公司对过往反洗钱工作开展过程中存在的痛点问题追本溯源、深入剖析,致力于从源头上改变反洗钱仅是合规部门的事情、制度流于形式的局面,改变反洗钱工作遇事一事一议的做法,制定和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推动公司反洗钱工作全面铺开。
公司建立通信管理机制,为规范公司员工执业行为,防范利益冲突和道德风险,对员工日常行为开展合规监测。2019 年通过新进员工承诺函签署及一对一宣讲、员工基本信息维护完整性检查、投资申报持仓清仓情况跟进、员工上传附件与申报维护情况比对等工作,将日常管理与季度监督相结合,使申报管理工作常态化。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修订并发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中国证监会制定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估值指引的相关规定,以及基金合同对估值程序的相关约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日常估值的账务处理、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由基金管理人独立完成,并与基金托管人进行账务核对,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
发红利 0.15 元。报告期内共计派发红利 16586630.17 元。本基金本期分红已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约定。
在托管本基金的过程中,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约定,对本
基金的投资运作,进行了认真、独立的会计核算和必要的投资监督,认真履行了托管人的义务,没有从事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本托管人认为,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及利润分配等问题上,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在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
本托管人认为,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符合《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基金管理人所编制和披露的本基金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未发现有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注:报告截止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基金份额净值 1.077 元,基金份额总额
27 日正式生效,首次设立募集规模为 3,550,296,942.98 份基金份额。本基金为
本财务报表系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同时,对于在具体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方面,也参考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修订并发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中国证监会制定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3 号《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及披露》、《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XBRL 模板第3 号《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相关规定。本财务报表以本基金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本基金财务报表所载财务信息依照企业会计准则、《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和其他相关规定所厘定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编制。
本基金记账本位币和编制本财务报表所采用的货币均为人民币。除有特别说明外,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表示。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本基金的金融资产(或负债),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或资产)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本基金的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为以下两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贷款和应收款项;
本基金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归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本基金目前持有的金融负债划分为其他金融负债。7.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债券等,按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的交易费用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在持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期间取得的利息,应当确认为当期收益。每日,本基金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处置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应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当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或该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已转移,且符合金融资产转移的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将终止确认;
本基金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买入债券于成交日确认为债券投资。债券投资成本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扣除交易费用入账,其中所包含的债券应收利息单独核算,不构成债券投资成本;买入零息债券视同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的附息债券,根据其发行价、到期价和发行期限按直线法推算内含票面利率后,按上述会计处理方法核算;
本基金持有的回购协议(封闭式回购),以成本列示,按实际利率(当实际利率与合同利率差异较小时,也可以用合同利率)在实际持有期间内逐日计提利息。7.4.4.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本基金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假定出售资产或者转移负债的有序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主要市场进行;不存在主要市场的,本基金假定该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最有利市场进行。主要市场(或最有利市场)是本基金在计量日能够进入的交易市场。本基金采用市场参与者在对该资产或负债定价时为实现其经济利益最大化所使用的假设。
在财务报表中以公允价值计量或披露的资产和负债,根据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最低层次输入值,确定所属的公允价值层次:第一层次输入值,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对在财务报表中确认的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进行重新评估,以确定是否在公允价值计量层次之间发生转换。
(1)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照估值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作为公允价值;估值日无报价且最近交易日后未发生影响公允价值计量的重大事件的,应采用最近交易日的报价确定公允价值。有充足证据表明估值日或最近交易日的报价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的,应对报价进行调整,确定公允价值。
与上述投资品种相同,但具有不同特征的,应以相同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在估值技术中考虑不同特征因素的影响。特征是指对资产出售或使用的限制等,如果该限制是针对资产持有者的,那么在估值技术中不应将该限制作为特征考虑。此外,基金管理人不应考虑因大量持有相关资产或负债所产生的溢价或折价;
(2) 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应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时,应优先使用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无法取得相关资产或负债可观察输入值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3) 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的,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方法估值;(4) 如有新增事项,按国家最新规定估值。
当本基金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同时本基金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的基金份额总额所对应的金额。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确认。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损益平准金和未实现损益平准金。已实现损益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收益/(损失)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损益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利得/(损失)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确认。
未实现损益平准金与已实现损益平准金均在“损益平准金”科目中核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累计亏损)”。
(1) 存款利息收入按存款的本金与适用的利率逐日计提的金额入账。若提前支取定期存款,按协议规定的利率及持有期重新计算存款利息收入,并根据提前支取所实际收到的利息收入与账面已确认的利息收入的差额确认利息损失,列入利息收入减项,存款利息收入以净额列示;
(2) 债券利息收入按债券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或内含票面利率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债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在债券实际持有期内逐日计提;
(3)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按证券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资产支持证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在证券实际持有期内
(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按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的成本及实际利率(当实际利率与合同利率差异较小时,也可以用合同利率),在回购期内逐日计提;
(6)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损失)于成交日确认,并按成交总额与其成本、应收利息的差额入账;
(7)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系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等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
(8) 其他收入在主要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给对方,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金额可以可靠计量的时候确认。
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和托管费等在费用涵盖期间按基金合同或相关公告约定的费率和计算方法逐日确认。
其他金融负债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按直线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2) 若每个封闭期的最后一个工作日每10份基金份额的可供分配利润不低于0.4元,则基金必须进行收益分配,且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 50%;
(3)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 12 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 20%;
(6) 基金收益分配后每一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金融业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国债、地方政府债利息收入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存款利息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46 号文《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的规定,金融机构开展的质押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业务及持有政策性金融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70 号文《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的规定,金融机构开展的买断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业务、同业存款、同业存单以及持有金融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140 号文《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本基金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7]56 号文《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 2018年 1 月 1 日起,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运营本基金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
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增值税应税行为的销售额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7]90 号文《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确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2011 年修订)》、《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2011 年修订)》及相关地方教育附加的征收规定,凡缴纳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依照规定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除按照相关规定缴纳农村教育事业费附加的单位外)及地方教育费附加。
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继续免征企业所得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 号文《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本基金采用定期开放的运作方式,封闭期内不得申请申购、赎回本基金。在开放期内,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采用监控基金组合资产持仓集中度指标、逆回购交易的到期日与交易对手的集中度、流动性受限资产比例、基金组合资产中 7 个工作日可变现资产的可变现价值以及压力测试等方式防范流动性风险,并对本基金的申购赎回情况进行监控,保持基金投资组合中的可用现金头寸与之相匹配,确保本基金资产的变现能力与投资者赎回需求的匹配与平衡。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基金合同中设计了巨额赎回条款,约定在非常情况下赎回申请的处理方式,控制因开放申购赎回带来的流动性风险,有效保障基金持有人利益。本基金所持部分证券在证券交易所上市,其余亦可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因此除在附注 7.4.12中列示的部分基金资产流通暂时受限制不能自由转让的情况外,其余均能及时变现。开放期内,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未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5%。此外,本基金可通过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方式借入短期资金应对流动性需求,其上限一般不超过基金持有的债券资产的公允价值。
市场风险是指基金所持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所处市场各类价格因素的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其他价格风险、利率风险和外汇风险。7.4.13.4.1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基金的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受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基金的生息资产主要为银行存款、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及债券投资等。
下表统计了本基金的利率风险敞口。表中所示为本基金资产及负债的公允价值,并按照合约规定的重新定价日或到期日孰早者进行了分类。
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本基金持有的“19 浦发银行 CD301”的发行主体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由于存在:(1)对成都分行授信业务及整改情况严重失察;(2)重大审计发现未向监管部门报告;(3)
本基金持有的其余 9 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未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2019 年 3 月 28 日发布公告,裴长江先生自 2019 年 3 月 27 日起担任公司董事长。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没有改聘为其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本基金本年度支付给审计机构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的报酬为 6 万元人民币,其已提供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为 17 年。
注:我公司对基金交易单元的选择是综合考虑券商的研究能力及其它相关因素后决定的。本报告期本基金退租券商交易单元:国联证券(391538) 。本报告期本基金新增券商交易单元:汇丰前海(43677、007874) ,华菁证券(007950) 。
9 年 6 月 30 日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 券报、证券时报、证 2019 年 07 月 0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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