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地区医疗保障局获悉,自2月起到4月23日,地区已累计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部分1.58亿元。
“得益于自治区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政策,公司每个月减少医保缴费支出15万元。这项政策的实施对减轻企业负担、支持企业复工复产起到了重要作用。”4月23日,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阿克苏分公司人力资源部相关负责人说。
“我们公司向地区医疗保障局申请4个月缓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在缓缴期间不收滞纳金,职工待遇不受影响。这项政策的实施,减轻了公司的财务压力,解决了公司资金周转困难。”天一航空有限公司行政部相关负责人说。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自治区出台关于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实施意见,明确自2020年2月起,各统筹地区可根据基金运行情况和实际工作需要,在确保基金收支中长期平衡的前提下,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实行减半征收,减征期限为5个月。
截至目前,地区共有30.62万人享受这一政策。目前,地区对14家企业进行了缓缴备案,涉及1969人,为企业缓缴金额228.68万元。若按5个月实施减征,预计将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2.64亿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