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丽水广播电视大学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经公开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拟聘用6人为丽水广播电视大学工作人员,现予以公示,征求广大干部、群众的意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反映问题必须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丽水市广播电视大学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线.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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