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大赛中,部分参赛选手于比赛前(即2011年5月3日前)持有的停牌股票在大赛期间复牌的,复牌当日收益率会出现大幅波动。为保证大赛的公正、公平,客观的体现参赛选手在比赛期间内的择时能力和选股水平,特根据《大赛规则》第(二)条第3款的规定:“由于客户异常操作或特殊品种买卖造成资产的异常波动,主办方有权对此部份资产所产生的收益进行调整。”经大赛组委会充分研究,决定如下:
1、2011年9月19日起,凡参赛选手在2011年5月3日前所持有的停牌股票在比赛期间复牌,复牌当日收益率涨跌幅超过±10%的均按照±10%的限额计算当日个股收益率。
2、在2011年9月19日之前已经发生的此类异常波动,其中日收益、周收益、月收益(8月及以前)的排名不进行计算更新,总收益的排名中按照±10%的限额重新计算复牌当日个股收益率及排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