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意多】-免费发布分类信息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 » » 正文

“杭州杀妻案”二审开庭审理 被告人要求改判无罪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1-26 01:26:50    来源:网络    作者:网络    浏览次数:117
导读

1月25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许国利故意杀人(上诉)一案。二审庭审中,被告人许国利、辩护人、出庭检察员在法庭主持下参与了法庭调查和辩论。被告人许国利认为,一审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二审应改判其无罪。

中新网杭州1月25日电(郭其钰)1月25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许国利故意杀人(上诉)一案。许国利认为,该案一审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二审应改判其无罪。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定,被告人许国利与被害人来某某(殁年51岁)系夫妻,因感情、经济等方面的家庭生活矛盾,许国利对来某某心生怨恨,陆续购买安眠药及切割机等工具,预谋杀害来某某。

被告人许国利。 浙江高院 供图

2020年7月4日晚,许国利在位于杭州市三堡北苑的家中向来某某睡前饮用的牛奶内投入安眠药,趁来某某饮用后昏睡之际,采用胶带纸封口、枕头捂压口鼻的方式杀死来某某。之后,许国利将来某某尸体搬至卫生间进行肢解,分散抛弃。

作案后,许国利编造虚假信息,对外谎称来某某失踪,逃避侦查。同年7月22日,公安机关筛查小区化粪池发现部分人体组织,于次日将许国利抓获归案。

杭州中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许国利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判令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许国利不服,提起上诉。

二审庭审中,被告人许国利、辩护人、出庭检察员在法庭主持下参与了法庭调查和辩论。被告人许国利认为,一审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二审应改判其无罪。辩护人、检察员就被告人许国利在案的有罪供述是否应当予以采信、本案定罪证据是否确实充分、被告人是否具有从宽处罚情节、是否应当对被告人适用死刑等问题充分发表了意见。许国利进行了最后陈述,再次要求宣告无罪。

据悉,此案将择期宣判。(完)

【编辑:苏亦瑜】
 
(文/网络)
打赏
免责声明
• 
本文为网络原创作品,作者: 网络。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原文出处:https://www.31duo.com/news/show-2949298.html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本站未对其内容进行核实,请读者仅做参考,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
 

(c)2016-2019 31DUO.COM All Rights Reserved浙ICP备19001410号-4

浙ICP备19001410号-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