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司受业主*****委托,于2018-09-06在网上发布:丽水机场项目配套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各有关单位请与公告中招标负责人接洽联系,及时开展投标及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项目经理:肖伟设计(略)工期:合同服务期自合同生效至竣工验收合格为止。项目施工必须服从机场主体建设需要,项目工期为48个月。合同签订后即开展设计工作,设计文件需经招标人确认,并取得相关部门审查批准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和《丽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投诉处理规定》(丽招管办[2014]14号)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投诉联系(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