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8年2月至今,江门共查处卫生健康行业领域违法案件230宗,罚款金额85.7万元,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3个,移送司法机关案件7宗。
近年来,江门市卫生健康局以网格化管理和专项行动相结合推进行业乱象整治,严厉打击以下行为:一是出租、出借《医师执业证书》,医疗机构买卖、转让、租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医师执业证书》,超出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出具虚假证明文件等违法违规行为。二是以虚假诊断、夸大病情或疗效、利用“医托”等方式,欺骗、诱使、强迫患者接受诊疗等违法违规行为。三是发布违法医疗广告和虚假信息的行为。四是违反诊疗常规,诱导医疗和过度医疗,特别是术中加价等严重违规行为。
“我们通过实地调研和书面调研相结合的方式,不断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市卫生健康局副局长曾子冉介绍,从今年5月开始,该局重点围绕违法违规执业、发布违法医疗广告和虚假信息、违规收费等医疗乱象情况进行为期5个月的深入调研,为修订完善相关管理制度收集详尽的底帐资料打好基础。
3.在医疗卫生单位周边违规摆摊设点影响诊疗秩序,以及违规违法开展业务的黑救护、黑出租,以暴力手段抗拒劝离的;
截止至2019年底,江门市共有医疗机构1658家,其中民营医疗机构586家,占全市机构个数35.3%。为加强对医疗服务市场的监管,促进医疗机构管理水平、服务质量和服务能力的持续提升,江门已制定并发布了《关于违法违规执业医疗机构“黑名单”管理办法》,严厉查处以下违法违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