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20年温州市洞头区机关事业单位第二期公开招聘编外用工公告》精神,现将降低招聘条件继续报名、按原招聘条件继续报名、核减及取消岗位等情况公告如下:
1.根据人社厅发〔2020〕27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报考降低招聘条件、按原招聘条件继续报名的岗位。未取得毕业证书的报考时须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或学籍在线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2020年7月31日前未提供学历证书原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其空缺岗位不再递补。因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原因延期的,须提供就读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
4.报名地点:温州市洞头区人事考试服务指导中心二楼202办公室(洞头区北岙街道人民路16号,联系人:庄丽琴,联系电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