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意多】-免费发布分类信息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 » » 正文

天价罚金影响业绩 中兴通讯2016年巨亏236亿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8-05 14:19:40    浏览次数:5
导读

  若剔除8.92亿美元罚款,中兴通讯净利润为38.3亿元,同比增长19.2%。值得一提的是,中兴通讯去年投资收益达16.4亿元。  受8.92亿美元天价罚金影响,2016年盈利转亏。3月23日,中兴通讯(00063.SZ)发布2016年成绩单,实现营业收入1012.3亿元,同比增长1.0%;净利润亏损23.6亿元,2015年同期录得净利润32.1亿元。  中

  若剔除8.92亿美元罚款,中兴通讯净利润为38.3亿元,同比增长19.2%。值得一提的是,中兴通讯去年投资收益达16.4亿元。

  受8.92亿美元天价罚金影响,2016年盈利转亏。3月23日,中兴通讯(00063.SZ)发布2016年成绩单,实现营业收入1012.3亿元,同比增长1.0%;净利润亏损23.6亿元,2015年同期录得净利润32.1亿元。

  中兴通讯称,净利润出现亏损主要是由于公司与美国商务部、司法部、财政部达成协议,按照会计准则对该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一次性计提约8.92亿美元相关损失。如剔除前述计提损失,中兴通讯净利润为38.3亿元,同比增长19.2%。

  3月7日,中兴通讯晚间发布公告,针对美国出口禁运事件,中兴通讯已经与美国方面达成和解。鉴于中兴通讯违反了美国出口管制法律,并在调查过程中因提供信息及其他行为违反了相关美国法律法规,中兴通讯已同意认罪并支付合计8.92亿美元的罚款。

  美国总检察长塞辛斯(Jeff Sessions)认为,中兴公司不仅违反了禁止将敏感美国技术向包括伊朗在内的“敌对”政权出口的规定,而且对联邦调查员撒谎,并对其公司内部调查员和外部法律顾问隐瞒真相。和解协议使中兴为这些行为负责,显示美国将使用一切工具维护国家安全。

  多位分析师一致认为,该罚款力度超出预期。一位香港券商分析师预计,该罚金相当于中兴通讯20%的净资产或两年利润。

  不过,多位分析师认为,尽管罚款短期内会对中兴通讯的财务造成困扰,影响业绩表现,但中兴通讯可以通过卖掉一些非核心资产缴清罚款,对其主营业务发展不会产生太大影响。整体来看,美方给出罚款方案意味着中兴遭遇美国出口禁运一事尘埃落定,中兴通讯释放了供应链风险,对于中兴通讯的发展是一大利好。

  2016年,中兴通讯完成了旗下四家公司的股权出售。2016年1月,中兴香港的全资子公司Newinfo出售LiveCom 51%股权完成;2016年7月,中兴通讯出售天津智联84.86%股权完成;2016年8月,中兴软件出售讯联智付90%股权完成;2016年12月8日,努比亚出售中兴物联85.50%股权完成。这几家公司不再纳入中兴通讯报表,并为其带来了一定的投资收益。

  实际上,在通信设备市场放缓、市场竞争激烈的态势下,中兴通讯的主营业务增长有限。财报显示,2016年,中兴通讯运营商网络业务实现营业收入588.8亿元,同比微增2.9%;消费者业务实现营业收入334.5亿元,同比微增3.02%;政企业务则同比减少15.18%,实现营业收入89.0亿元。

  从业务区域来看,中兴通讯更多地依赖中国市场,来自国际市场的收入减少。财报显示,国内市场实现营业收入585.5亿元,同比增长10.25%;国际市场实现营业收入426.8亿元,同比下降9.34%。

  中兴通讯在公告中认为,2017年,人工智能、虚拟现实、 5G、云化、虚拟化、智慧城市等各种热点层出不穷,网络流量保持快速增长,中兴通讯面临新的机遇。同时,全球政治经济形势错综复杂,全球运营商的整体收入出现下滑,各种新业务和模式对运营商原有业务和模式构成冲击,运营商亦在积极寻找新的盈利方式和商业模式,中兴通讯也有挑战。

  未经许可,禁止进行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如需转载,请通过向本公众号后台申请并获得授权,或发送申请至。欢迎转发朋友圈。

  (下载iPhone或Android应用“经理人分享”,一个只为职业精英人群提供优质知识服务的分享平台。不做单纯的资讯推送,致力于成为你的私人智库。)

 
关键词: 讯联支付
(文/小编)
打赏
免责声明
• 
本文为小编原创作品,作者: 小编。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原文出处:https://www.31duo.com/news/show-427126.html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本站未对其内容进行核实,请读者仅做参考,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
 

(c)2016-2019 31DUO.COM All Rights Reserved浙ICP备19001410号-4

浙ICP备19001410号-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