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盐金坛公司取得由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食品生产许可证》。该证的取得,是继4月21日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后,进一步落实国家《食品质量法》,按照食品生产规范取得的又一重要资质。
据了解,公司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完善申报材料,于6月20日首次进行网上提交,文件审核通过后,申报事项得以受理并安排现场审查计划。7月17日省市场管理局对公司进行现场审查。审核按照生产场所、设备设施、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人员管理、管理制度和试制产品检验合格报告等六大项25小项逐条进行评分,审核范围涵盖食用盐生产过程中的卤水净化车间、盐硝车间和包装车间,并对原辅料、仓储物流和外设仓库资质等进行全面审查。最终公司顺利通过现场核查。
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将以此为契机,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强化风险管理,提高“金坛盐”的品牌影响力和知名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