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2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的方式使用自有资金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65元/股(鉴于公司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成,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调整为63.41元/股),回购数量不超过8,000万股且不低于4,000万股。公司于2020年2月25日披露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报告书》(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0年2月22日、2月2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0年8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了14,265,055股,占公司截至2020年8月31日总股本的0.2031%,最高成交价为54.1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6.30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701,292,302.13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1、上市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用于注销减少注册资本,并于2020年2月7日披露了《回购报告书》。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回购细则》)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止2020年8月31日,公司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19,364,22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7%,购买股份最高成交价为11.13元/股,购买股份最低成交价为9.80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20,098.56万元(不含交易费用)。回购股份情况符合公司披露的既定回购方案。
2、自公司实施回购股份计划之日起,公司每五个连续交易日最大回购股份数量为4,781,300股(回购期间为2020年3月12日至2020年3月18日),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82,259,459股的25%(20,564,864股),符合《回购细则》关于回购数量和节奏的要求。
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 2020年 7月 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已经 2020年 8月11日召开的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天士力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14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票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20年5月6日披露了《天士力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票的回购报告书》,具体情况详见2020年4月25日、2020年5月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公司公告,同时公司于2020年6月1日、2020年7月1日、2020年8月4日分别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票的进展公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股票回购进展情况,回购进展情况为:截至2020年8月31日,公司尚未实施股份回购。
中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的议案》,并于2020年3月31日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具体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26日、2020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0-016、2020-019)。
截至2020年8月31日,公司已回购股份数量为2,01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3607%,成交的最低价格9.56元/股,成交的最高价格9.99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19,686,138.32元(不含佣金、过户费等交易费用)。
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8,75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7,5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5元/股,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18日、2020年8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8)、《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0-031)。
截至2020年8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212,461股,占公司总股本193,600,000股的比例0.1097%,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31.00元/股,最低价为29.50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504,745.18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成都云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年 8月 2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2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0元/股(含),实际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公司于 2020年 8月 29日披露了《回购报告书》、《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信息的公告》。上述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0-043、2020-045、2020-048、2020-049)。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日予以披露,以及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于 2020年 8月 31日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数量为 1,897,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9%,最高成交价为 7.9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7.74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14,996,774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披露的既定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0年 8月 31日)前 5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 101,558,839股。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 25%,即 25,389,709股。
并于 2020 年 2 月 21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A股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0-005)。
截至2020年8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A股)19,596,27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422%,其中最高成交价为 22.8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7.95元/股,合计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400,017,180.33元(含交易费用)。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
3、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0年2月27日)前五个交易日(2020年2月20日至2020年2月26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5,926.52万股。回购期间(2020年2月27日至2020年8月31日),公司每五个交易日最大回购股份数量,未超过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即1,481.63万股)。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