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9月9日讯(记者 牛荷)日前,据如皋市市场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江苏中顺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因“未按规定执行医疗器械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及销售记录制度”,被罚款6000元,并被责令改正违法行为。
处罚决定书显示,现已查明,2018年5月16日本局检查人员检查时发现江苏中顺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未按规定执行医疗器械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未按规定执行销售记录制度。
江苏中顺医疗器械有限公司2020年4月自南京圣佳医疗器械科技有限公司购进100台呼吸机,并将这100台呼吸机以批发形式销售给台积电(南京)有限公司,该公司提供了台积电(南京)有限公司医务室《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江苏中顺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双赢医疗器械进销存GSP质量管理系统”中质量验收记录、销售复核记录中生产日期、有效期、批号均未录入。
截至2020年6月12日案发时,江苏中顺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未能提供完整的100台呼吸机质量验收记录、销售复核记录。
江苏中顺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未按规定执行医疗器械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及销售记录制度的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被罚款6000元,同时,被责令改正违法行为。
天眼查显示,江苏中顺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8月,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肖雪群是持股75%的大股东,同时也是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王元元是持股25%的二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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