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意多】-免费发布分类信息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 » 法规 » 正文

二建法规知识点总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9-11 11:03:48    浏览次数:91
导读

  二建法规知识点总结 _财会/金融考试_资格考试/认证_教育专区。2016 年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资料(B) 第一章 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 【法人制度】 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是自然人。P7 法人可以分为企业法人和非企业法人两大类。非企  2016 年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

  二建法规知识点总结 _财会/金融考试_资格考试/认证_教育专区。2016 年全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资料(B) 第一章 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 【法人制度】 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是自然人。P7 法人可以分为企业法人和非企业法人两大类。非企

  2016 年全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资料(B) 第一章 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 【法人制度】 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是自然人。P7 法人可以分为企业法人和非企业法人两大类。非企业法 人包括行政法人、事业法人、社团法人。 企业法人依法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后取得法 人资格。P8 项目经理部不具备法人资格,而是施工企业根据建设工 程施工项目而组建的非常设的下属机构。项目经理根据企业 法人的授权。P9 项目经理部行为的法律后果由企业法人承担。 【代理制度】 代理包括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P11 【物权制度】 用益物权 用益物权是权利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 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用益物权包括①土地承包经 营权、②建设用地使用权、③宅基地使用权和④地役权。P16 建设用地使用权 P17 1.只能存在于国家所有的土地上(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 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2.可以在土地的地表、地上或者地下分别设立; 3.可以采取出让或者划拨等方式;(注意:经营性用地以 及同一个土地有两个以上的意向用地者,应该采取招标、 拍卖等公开竞价的方式出让) 4. 建设用地使用权自登记时设立; 5.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 自动续期。 【知识产权制度】 知识产权的法律特征:P22 一、财产权和人身权的双重属性 二、专有性(具有绝对的排他性。转让必须经过权利 人同意,否则构成侵权) 三、地域性(知识产权在空间上的效力并不是无限的, 而要受到地域的限制 ) 四、期限性 【担保制度】 工程常用的担保种类:施工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工程款支付担保,预付款担保(注意:说的都是保证,不 是抵押、质押和留置)P32~33 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1)土地所有权;(2)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 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3) 学校、幼儿园、医 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社会公益设施;(4)所有权、使用 权不明;(5) 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抵押人有义务妥善保管抵押物并保证其价值。抵押期 间,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应当通知抵押权人 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巳经抵押的情况;否则,该转让行为 无效。 抵押权不得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 P33 因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仓储合同发 生的债权,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留置权。 P34 留置权“三人合一”担保人、债务人和留置人。 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实际交付定金之日生效,定 金的数额不得超标的额的 20% P34 【法律责任】 行政处罚: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拘留,吊销执照(干 扰项:罚金、拘役) P42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 降低质量标准(建、施、设、监) 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 安全设施或条件不合规定 重大责任事故罪 生产中违反安全规定 强令他人冒险作业 串通投标罪 串标(情节严重,处 3 年以下有 期,并处或单处罚金) 第二章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制度 【施工许可证制度】 规划许可证书:划拨——先领证,后拿地 出让——先拿地,后领证 P48 强制委托监理的范围(5 类) P49 ①国家重点建设工程; ②大中型公用事业工程; ③成片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工程(5 万㎡以上) ④利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的工程; ⑤国家规定的其他工程 施工许可证的的延期:自领证之日起 3 个月内开工。 因故不能开工的,申请延期;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 过 3 个月。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超过延期时限的, 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P50 【施工企业从业资格制度】 施工企业资质的法定条件:有符合规定的净资产(企 业的资产总额减去负债以后的净额)P53 企业资质证书的撤回 P57~58 整改期跟最长不超过 3 个月;企业整改期间不得申请 资质的升级、增项,不能承揽新的工程; 被撤回资质证 书的,可以在被撤回后 3 个月内,提出核定低于原等级同 类别资质的申请。 工程中的禁止行为:P62 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 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 揽工程。 【建造师注册执业制度】 下列情形办理注销手续:(1) 有以上规定的注册证 书和执业印章失效情形发生的;(2)依法被撤销注册的; (3)依法被吊销注册证书的; (4) 受到刑事处罚的; (5)解除劳动合同 P67 继续教育 一个专业不得少于 120 学时,注册两个及以上专业的, 每增加一个专业还应参加所增加专业 60 学时的继续教育, 其中必修课 30 学时,选修课 30 学时。 (60+60*n) P67 建造师的执业范围 P69 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施工项目负责人。下列情形 的除外:(1) 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2) 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3) 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 工程项目停工超过 120 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 更换项目经理:(1)已解除劳动合同的(2)发包人 同意更换(3)不可抗力必须更换 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在其承建的工程项目竣工验收 或移交项目手续办结前,除以上规定的情形外,不得变更 必须实行招标(范围和规模,同时具备才需要招标) 范围 规模 使用国有资金(7 种) P75 第一二段 总投资< 3000 万元 施工≥200 总投资≥ 3000 万元 大型基础建设公用事业 材料设备≥ 100 都要招标 外国政府或国际援建 勘察设计监 理≥50 注册至另一企业。 继续教育违法责任:P71 对于采取弄虚作假等手段取得 《注册建造师继续教 育证书》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继续教育记录,并记 入不良信用记录,对社会公布。 第三章 建设工程发承包法律制度 【招标投标制度】 电子招标 P77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 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 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 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应当拒收。 划分标段的,不得利用划分标段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 标人。P78 国有资金投资的建筑工程招标的,应当设有最高投标 限价。P78 开标异议: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答 P80 禁止限制、排斥投标人 P82 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 者投标人。(教材有 7 条) 招标文件包含的内容:(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 授权委托书;(3)联合体协议书;(4)投标保证金;(5)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6)施工组织设计 ( 7 )项目管理 机构;(8)拟分包项目情况表;(9)资格审查资料;(10) 规定的其他材料。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P84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 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 招标人。 投标人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前书面通知招标人。 投标保证金 P85 投标保证金 2%,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 期一致。两阶段招标的,应当第二阶段提出。签订合同后 5 日内退还中标人和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和银行同期 存款利息。 视为串通投标和属于串通投标的区分 P86 看教材 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投标企业的企业成本)的 报价竞标。P86 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 中标。以其他方式:伪造、作假。 P87(要会区分) 【工程承包制度】 转包第 345 条 P100 违法分包第 4 条,钢结构除外 属于挂靠的情形 (第 5 条和第 6 条) P101 施工企业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 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 施工企业与使用本企业 名义的单位或者个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对 2 年内发生 2 次转包、违法分包、挂靠、转让出 借资质证书的,责令其停业整顿 6 个月以上,整顿期间, 不得承揽新的项目。 对 2 年内发生 3 次以上转包、违法分包、挂靠、转让 出借资质证书的,资质审批机关降低其资质等级。 【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 资质不良认定标准:P104 (1)未取得资质证书或越级承揽;(2)以欺骗手段 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3)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以 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的;(4)未办理资质变更的; (5) 涂改、伪造、出借、转让资质证书的;(6)按照国家规 定需要持证上岗的技术工种的作业人员未经培训、考核, 未取得证书上岗,情节严重的。 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不得公开涉及国家秘密、 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记录。但是,经权利人同意公开或 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 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违法行为记录,可以公开。P107 政府对市场主体的守法诚信评价 P108 第四章 建设工程合同和劳动合同法律制度 【建设工程合同】 订立合同的形式: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默示、行为)。P109 承包人的主要义务: P111 1.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工程;2.自行完成建设工程主 体结构施工;3.接受发包人有关检查;4.交付竣工验收合 格的建设工程;5.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无偿修理。 竣工日期争议处理:P113 (1)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格 之日为竣工日期;(2) 承包人已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 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 期;(3)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 以 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日期。 工程垫资处理 P115 对垫资利息有约定,承包人请求按照约定返还垫资及 其利息的,应予支持,但是约定的利息计算标准高于中国 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部分除外(4 倍)。 当事人对垫资没有约定的,按照工程欠款处理。当事 人对垫资利息没有约定,承包人请求支付利息的,不予支 持。 合同效力的区分 无效合同的类型:特征(违法) P120 看教材 当事人对于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则将被推定 为未变更。P123 可撤销合同中受害方需要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才能 撤销或变更。P124 合同解除:法定解除的情形 4 种:P125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2)当事 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3)当事人一方延迟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 限内仍未履行;(4) 当事人一方延迟履行债务或者有其 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5 )其他情形 承包人请求解除施工合同,下列情形予以支持:P126 (1)未按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2) 提供的主要建筑材 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3)不履行 合同约定的协助义务的。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 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P126 违约责任的特征:(1) 违约责任的产生是以合同当 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为条件的。(2)违约责任具有相对 性。(3)违约责任主要具有补偿性。(4)违约责任可以 由合同当事人约定,但约定不符合法律要求的,将会被宣 告无效或被撤销。(5 ) 违约责任是民事责任的一种形式。 建设工程合同示范文本,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 条款、专用合同条款三部分组成。P128 【劳动合同及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 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P130 劳动合同试用期 P131 不得约定试用期 ≤1个月 ≤2个月 ≤6个月 3个月 1年 3年 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 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 P131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 劳动合同:(提前 30 天申请)P134 1.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不够,2.拖欠工资 3.未缴 纳社保,4.单位规章违法,损害劳动者权益 5.欺诈胁 迫等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1~4 级伤残,保留劳 动关系;5~6 级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可以解除或 终止劳动关系。P136 五险: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职 工不缴)、失业保险、生育保险(职工不缴)。P145 【相关合同】 买卖合同:没有正当理由拒不受领,致使标的 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P156 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 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因买受人 的原因致使标的物不能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的,买 受人应当自违反约定之日起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 的风险。P157 借款合同:借款合同一般为要式合同,借款合 同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可以口头。P159 一般是有偿合同。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如果 没有约定利息,贷款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 支持。 P160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 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 生效。(实践合同)P160 融资租赁合同:出租人享有租赁物的所有权。 承租人破产的,租赁物不属于破产财产。P165 运输合同:(诺成合同) 货运合同一般以托运人提出运输货物的请求为 要约,承运人同意运输为承诺,合同即告成立。P166 在运输过程中因不可抗力灭失,未收取运费的, 承运人不得要求支付运费;已收取运费的,托运人 可以要求返还。P167 运费由托运人在发站向承运人支付。在运输中 发生的其他费用,应由收货人支付的,收货人也必 须支付。P168 第五章 环境保护、节约能源和文物保护 【施工现场环境保护】 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 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 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 作业的,必须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 部门的证明。以上规定的夜间作业,必须公告附近 居民。P173 结构施工、安装装饰装修阶段,作业区目测扬 尘高度小于 0.5m。P176 【施工文物保护】 属于国家所有的文物范围:P195 1.属于国家所有的不可移动文物范围 2.属于国家所有的可移动文物范围 3.属于国家所有的水下文物范围 承担文物保护单位的修缮、迁移、重建工程的 单位,应当同时取得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发给的相应 等级的文物保护工程资质证书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发给的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P197 第六章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制度 施工作业人员应当享有的安全生产权利 P221 1.施工安全生产的知情权和建议权 2.施工安全防护用品的获得权 3.批评、检举、控告权及拒绝违章指挥权 4.紧急避险权 5.获得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赔偿的权利 6.请求民事赔偿权 7.依靠工会维权 生产经营单位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 者使用新设备,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 育和培训。P214 高危企业新职工安全培训合格后,实习至少 2 个月后方可独立上岗。P215 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实习 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者未按照规定如 实告知有关的安全生产事项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 处 5 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 业整顿,并处 5 万元以上 10 万元以下的罚款,对 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 1 万 元以上 2 万元以下的罚款。P216 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施工单位编制,施工 单位组织专家论证。P219 安全文明施工费包括:P224 (1)环境保护费:是指现场为达到环保部门要 求所需要的各项费用。(2)文明施工费:是指施工 现场文明施工所需要的各项费用。(3)安全施工费: 是指施工现场安全施工所需要的各项费用。(4)临 时设施费:是指施工必须搭设的临时建筑物、构筑 物和其他临时设施费用。 工伤保险是面向施工企业全体员工的强制性保 险。意外伤害险为非强制保险,国家鼓励办理。P228 安全事故等级的划分:P237 报告:(市) 调查: 县 (省) 市 (国务院) (国务院) 省 国务院 一般 较大 死亡 重伤 直接经济损失 3人 10人 1000万 重大 特别重大 10人 50人 5000万 30人 100人 1亿 事故发生 1h 7日 30日 立即向本单 位负责人报告 交通 火灾 补报 伤亡人数补报 (立即) 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标题)P247~248 —、依法办理有关批准手续 二、向施工单位提供真实、准确和完整的资料 三、不得提出违法要求和随意压缩合同工期 四、确定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措施所需费用 五、不得要求购买、租赁和使用不符合安全施 工要求的用具设备 六、申领施工许可证应当提供有关安全施工措 施的资料 监理单位的安全责任 P251 1.对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 2.依法对施工安全事故隐患进行处理 3.承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理责任 机械设备:下列情形之一的建筑起重机械,不得出 租、使用:(1)国家明令淘汰或禁止使用的;(2) 超过使用年限的;(3)经检验达不到标准的;(4) 没 有完整安全技术档案的;(5)没有齐全有效的安全 保护装置的。以上第(1 )、(2 )、( 3 ) 项情形之一 的,应当予以报废,并办理注销手续。P253 第七章 建设工程质量法律制度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中规定采用的新技术、 新材料,可能影响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又没有国 家技术标准的,应当由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进行试 验、论证,出具检测报告,并经专家委员会审定后, 方可使用。采用国际标准或者国外标准,而我国现 行强制性标准未作规定的,建设单位应当向国务院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备 案。P263 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 20 万元以上 50 万元以下的罚款: (1)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的建筑 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 (2)明示或者暗示设计单位或者施工单位违反 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质量的。 ①工程设计要求 进场检验 (围墙外) 现场检验 格 合 已 所有材料 ②施工技术标准 ③合同约定 用于承重 见证取样 建设或监理监督 (围墙内) 取样≥30% 水泥(砼和砂浆) 防水材料 取样人员应在试样或其包装上标明工程名称、 取样部位、取样日期、样品名称和样品数量,并由 见证人员和取样人员签字。见证人员和取样人员应 对试样的代表性和真实性负责。 监理工作的主要依据是:(1)法律、法规(2) 有关技术标准(3)设计文件(4)建设工程承包合 同。P282 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 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进行竣工验收。P285 发包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建设工程质量 缺陷,应当承担过错责任:(1) 提供的设计有缺陷; (2)提供或者指定购买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 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 3 ) 直接指定分包人分包 专业工程。P292 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后, 又以使用部分质量不符合约定为由主张权利的,不 予支持;但是承包人应当在合理使用寿命内对地基 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质量承担民事责任。P292 保修范围和内容 P295 保修期 基础设施、地基基础、主体工程 设计使用年限 防水、保温 5年 供热与供冷系统 2 个采暖期、供冷期 管线、给排水、安装和装修 2年 第八章 解决工程纠纷法律制度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 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原告可以向任何一个被告 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同时起诉的, 由最先立案的法院管辖(补充)。 P305 专属管辖:P306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 辖。不动产已登记的,以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所在 地为不动产所在地。 协议管辖: P306 合同的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 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 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 院管辖。 指定管辖:P307 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 管辖权的,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人民法院之 间因管辖权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 解决不了的,报请其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诉讼代理人 P310 1.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 1~2 人作为其 诉讼代理人。 2.授权委托书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 3.授权委托书仅写“全权代理”而无具体授权 的情形,诉讼代理人无权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 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 质证 P314 质证是围绕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进 行质疑与辩驳,未经质证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 事实的依据。 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证据应 当保密 审判长、公诉人、诉讼代理人、书记员不能作为证 行政机关内部的奖励、任免(官——官) 不可复议 行政机关对民间纠纷的调解(民——民) 不可诉讼 官——全民 (上调油价、限行、交通管制) 人,但是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只 要能准确表达意志可以作为证人。 民事诉讼的审判的受理:P319 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 7 日内立案,并通知 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 7 日内作出裁 定书,不予受理。 第二审程序 P322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 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 15 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 起上诉;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 裁定书送达之日起 10 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 上诉。 只要启动二审程序,一审判决结果不生效。 当事人提起上诉,应当递交上诉状。上诉状应 当通过原审法院提出,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 出副本。当事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上诉的,第 (4) 仲裁协议的独立性(不受合同的变更、撤销 的影响) 仲裁审理的方式:开庭审理(默认方式)、书面 审理(需要当事人协商一致) 仲裁裁决:独任仲裁庭审理的案件由独任仲裁员作 出仲裁裁决,合议仲裁庭审理的案件由 3 名仲裁员 集体作出仲裁裁决(多数服从少数原则)。P334 当事人申请执行仲裁裁决案件,由被执行人所 在地或者被执行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不能行政复议的范围 P344 行政争议未经行政复议,由当事人直接向法院 提起行政诉讼的,除法律另有规定的外,应当自知 道或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 6 个月内提出。 P346 仲裁协议的内容 内容不足的后果 既约定仲裁又约定诉讼的, 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 仲裁协议无效,只能诉讼 仲裁事项 约定不明的,可以协议补充 选定的仲裁委员会 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 议无效 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 5 日内将上诉状移交原审人民 法院。 仲裁协议的形式和内容 P330 仲裁协议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口头方式达成的 仲裁意思表示无效。 仲裁协议的效力 P331 (1) 对当事人的法律效力(发生纠纷后,一方当 事人只能仲裁,不能诉讼) (2) 对法院的约束力 (3) 对仲裁机构的法律效力(只能对协议约定的 内容仲裁,超出协议范围的)

 
(文/小编)
打赏
免责声明
• 
本文为小编原创作品,作者: 小编。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原文出处:https://www.31duo.com/news/show-523930.html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本站未对其内容进行核实,请读者仅做参考,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
 

(c)2016-2019 31DUO.COM All Rights Reserved浙ICP备19001410号-4

浙ICP备19001410号-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