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城县冷链仓储基地采购仓储车辆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新疆喀什地区喀什经济开发区深喀大道总部经济区深圳城3号楼13层6-2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0月15日16: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2、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3、授权人投标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法人投标需提供身份证原件;4、法定代表人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近三个月的社保缴费凭证原件);被委托人必须是投标单位正式员工,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近三个月的社保缴费凭证及个人明细表原件);5、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提供有效的银行资信证明);6、具有税务局开具依法缴纳近半年任意连续三个月税收证明的良好记录;7、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上的无不良行为记录网上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8、投标单位(供应商)提供本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9、投标单位(供应商)提供针对本次采购项目《反商业贿赂承诺书》的书面声明;10、投标人为生产商需要提供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及相应的资格证件(原件),投标人为经销商的提供生产商的相应资格文件证件复印件并加盖生产商的鲜公章(包括对本项目或本公司的授权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