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连夜审讯得知,罗某当日在群力村六组林某(另案处理)家开设“翻筒子”赌博的赌场,与李某等10人共同赌博,赌注每次最低10元、封顶2000元,其中罗某、李某等4人分别“坐庄”、“坐门子”赌博,高某、陈某等7人“搭虾子”参赌,另外10人为围观者。为方便参赌人员来往,罗某还专门聘请了钟某驾驶面包车为赌场运送人员。
9月11日,钟某的行为构成为赌博提供条件违法,被警方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高某、陈某等9人的行为已构成赌博违法,根据情节轻重,被分别被处以五到十二日并处罚款伍佰元的处罚;李某因2017年犯开设赌场罪于2018年2月14日才刑满释放,被从重处罚,行政拘留十五日并处罚款伍佰元;罗某的行为涉嫌开赌场罪,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