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蒋牧云 张荣旺 上海、北京报道
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实施金融控股公司准入管理的决定》(以下简称“《准入决定》”),同日,人民银行发布《金融控股公司监督管理试行办法》(以下简称“《金控办法》”),将非金融企业投资形成的金融控股公司整体纳入监管框架。
由此,部分互联网属性的金融主体,如此前参与金控试点的苏宁集团,或将获得金控牌照。那么公司是否将以苏宁金控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宁金控”)为主体进行金控牌照申请,预计何时获得准入?
对此,苏宁相关负责人告诉《中国经营报(博客,微博)》记者,《金控办法》给予各申请机构12个月的准备期,目前公司正在组织研究与落实《金控办法》的各项制度要求,密切关注各项细则的出台,持续与央行就金控牌照申请方案进行沟通,综合考虑监管要求、资本市场、内部统筹等各方面因素,细化后续的工作安排,推进金控试点工作。
纳入金控范围
《准入决定》指出,非金融企业、自然人以及经认可的法人控股或者实际控制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不同类型金融机构,具有本决定规定情形的,应当向中国人民银行提出申请,经批准设立金融控股公司。
《中国金融监管报告(2019)》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12月末,我国已有约80家金融控股公司和准金融控股平台。但并非所有的80家企业都将纳入金控管理范围。根据准入要求,其指定的金融机构类型包括:商业银行、金融租赁公司;信托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公募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人身保险公司、财产保险公司、再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及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金融机构。
而记者梳理苏宁金控旗下拥有的众多金融牌照中,银行、消金牌照在上述范围之内。天眼查显示,目前苏宁易购(002024,股吧)(002024.SZ)持股苏宁银行30%;持股苏宁消费金融有限公司49%;通过苏宁金控直接、间接持股上海苏宁金融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宁金服”)46.94%。
届时,是否将以苏宁金控为主体进行金控牌照申请?短期内苏宁金控在股权结构、治理层级等方面是否还有需要调整的?苏宁相关负责人表示,苏宁作为央行前期确定的五家金控试点之一,自2018年开展试点项目以来就参与了金控办法的意见征集反馈并配合央行完成各项模拟监管工作。接下来,公司将持续与央行就金控牌照申请方案进行沟通,综合考虑监管要求、资本市场、内部统筹等各方面因素,细化后续的工作安排,推进金控试点工作。
业绩方面,苏宁易购2020年半年报披露了苏宁消费金融、苏宁银行、苏宁金服的相关财务数据。2020年1~6月,苏宁消费金融营业收入2.52亿元,净利润1014.5万元;苏宁银行营业收入11.52亿元,净利润8877.6万元;苏宁金服营业收入34.97亿元,净利润6.68亿元。
监管新规的出台对金控的发展有何影响?经济研究者陈涛表示,对于互联网金控集团来讲,只要本身经营规范,新规出台后,更多是集团内部资产结构调整的问题,对具体业务没有影响,因此对其估值也没有影响。但如原先存在一些不合规管理交易、内部人控制等情形,新规可能对其影响较大。
整合资源
事实上,从苏宁金服2018年、2019年的一系列股权变动可以看出,已在为金控牌照做准备。
2018年12月,苏宁易购控股子公司苏宁金服与苏宁易购等原股东、增资扩股投资者苏宁金控及其指定主体、青岛四十人海盈叁号等签署《增资协议》《股东协议》,苏宁金服以投前估值460亿元,向本轮投资者增资扩股17.857%新股,合计募集资金100亿元。本轮增资扩股完成后,苏宁金服将不再纳入苏宁易购的合并报表范围,成为其有重要影响的参股公司,苏宁易购将按照权益法核算。
9月22日,青岛四十人海盈叁号将待出资金额中的1.57亿元转由苏宁金控承继;将待出资金额中人民币1.32亿元转予苏宁金控的控制主体南京润雅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述交易完成后,苏宁金控及控制的主体将持有苏宁金服46.94%的股份,苏宁易购持有苏宁金服41.154%的股份。苏宁通过公告表示,此举为尽快推进苏宁金服的增资扩股工作,资金到位后,也将有利于支持业务发展,增强苏宁金服融资能力。
可以看到,一系列股权的调整后,苏宁金服从苏宁易购中独立出来。包括其他的金控试点单位,也有类似的调整,这背后的原因,业内普遍认为是为了风险隔离。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潘功胜也在国新办发布会上表示:“此前我国一直没有将金融控股公司作为整体纳入监管,所以在监管方面存在空白。这个行业也出现了一些乱象,少部分非金融企业向金融业盲目扩张,组织架构复杂、隐匿股权架构,还有少数股东利用关联交易隐蔽输送利益、套取金融机构资金。”
由此,业内有观点认为,由于互联网系金控还有一定比例的金融科技业务,故这部分业务也需要进行分隔。对此,陈涛向记者表示,从定义看,金控以控制实体为标准,只要符合标准的,都要设立金控公司,并持牌管理。至于金控公司是否还吸纳其他业务,或控制非上述“金融机构”范围之外的金融组织的,都属于金控公司本身结合业务实际来确定的自营事项。
其进一步表示,符合新规条件的互联网金控公司具有典型的金融+科技双轮驱动特点,金融科技深度融合,在业务方面可能难以完全区分清楚。但从金控公司的角度看,金融业务和科技业务其实较好区分,符合金控新规要求的实体纳入金融板块,未在金控新规管理范畴内的其他实体,既可在金控体系内,也可按照业务划分到不同板块。
值得注意的是,近年各大互联网巨头都在不断收购金融牌照,但大部分还是小贷、支付、融资租赁等,按照规定要求暂不能申请金控牌照。未来,如果互联网巨头希望纳入金控,按照目前的准入条件是否有难度?已经获得牌照的企业又会有何竞争优势?
对后一问题,苏宁相关负责人表示,苏宁金服的定位是金融科技公司,其核心价值在于场景经营优势以及科技创新能力。获得金控牌照有利于整合资源,进一步增强苏宁金服的核心竞争力,更好地提供普惠金融服务。
陈涛则认为,金融板块并不是互联网公司的必要条件,互联网巨头如果暂时不符合设立条件,合规做好现有业务即可,没有必要追求必须拥有金控牌照。互联网公司的金融板块由于其先天的渠道优势,声量大,但体量未必大,金控新规一视同仁,大概率不会对不符合目前设立条件的互联网公司网开一面。
(编辑:何莎莎 校对:颜京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