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推动金融消费者教育和金融知识普及工作,9月,安徽平安产险开展2020年“金融知识普及月”活动,主题为“金融知识普及月,金融知识进万家,争做理性投资者,争做金融好网民”。通过宣传金融基础知识,帮助金融消费者理性选择金融产品及服务,远离非法金融活动,切实提升社会公众金融素养,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营造清朗网络环境,引导金融消费者自觉抵制网络金融谣言和金融负能量。本期主题:保护财产安全,重视保险重要性。
案例内容:银保监接到保险消费者投诉,反映在某保险公司办理摩托车交强险时,被告知需要提供上年保单才可以投保。
经查,客户去柜台办理摩托车交强险,柜台工作人员查询客户车牌时,未查询到在该公司的投保信息,核实此人是非续保客户,客户也表示去年在其他公司购买过交强险且完税,工作人员请客户提供去年保单核实下,以及去年车船税代缴情况,核实是否完税。
核实是否完税,是对客户负责。如果完税,根据上年单到期时间可以正常续保,如果尚未完税,会影响车辆年检,客户须前往税局完税后办理交强险续保。
风险提示: 交强险是强制保险,车船税也需正常缴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八条的规定,“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未按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交强险的,公安交管部门有权扣留机动车,通知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依照规定投保,并处应缴纳保险费的2倍罚款。”
防范措施:机动车的所有人或管理人应及时主动投保交强险。如遇保险机构拒绝或拖延承保交强险等行为,消费者可通过保险机构客服电话等渠道反映或向监管机构投诉,避免因未及时投保交强险导致损失,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案情简介:2020年5月某公司承保客户在天长市出险,因疲劳驾驶碰撞门店外墙等造成其车辆严重受损,车主受伤。案件发生后该公司查勘员第一时间现场查勘,车主入院观察。
车主后续到该公司协商理赔事宜,根据其投保商业险中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机动车车上人员责任保险协商赔付三者方损失及人伤。但因其未投保车损险,无法对车辆损坏进行赔付也明确告知车主。后车主不满投诉至95511称“投保时车险没有按照自己的要求购买,称业务员也不承认,影响了自己的理赔,要求反馈处理”,经核实承保时业务员明确告知险种、确认保费后车主本人签署电子投保单并投保支付,系统可查询到签字记录。但车主依然不认可,称是业务员不让其购买车损险。
经多次沟通及核实,2019年业务员当时与其聊天记录,记录上写明因车主认为加上车损险保费比较高自己不需要才未投保,看到证据才无话可说。因未投保车损险,其车辆维修需自行花费1万多元,最终造成自己损失。
风险提示:对于一些老车主来说,因为自己丰富的驾驶经验和降低保费认为不会造成交通事故认为无需投保车损险。但正因如此车辆未得到基本保障,加大其风险,可不能为了“省钱”造成更大的损失。
防范措施: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人拥有了私家车,道路风险也随之增长,投保商业险中车损险可以一定程度上帮助车主们减少损失,也避免后续理赔造成争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