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基础知识点大全 法是由国家制定、认可并保证实施的,反映由特定物质 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段意志,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以 确认、保护和发展统治阶级所期望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为 目的行为规范体系。 共同本质: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表现。 基本特征:法是调整人的行为或社会关系的规范;法是 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法是以 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社会规范;法是规定权利和义务的社 会规范。 规范作用:作为由国家制定的社会规范,法具有指引、 评价、预测、教育和强制等规范作用。 社会作用:维护统治阶级的阶级统治;执行社会公共事 务。 法与经济 法在市场经济宏观调控中的作用: 引导作用; 促进作用; 保障作用;制约作用。 法在规范微观经济行为中的作用:确认经济活动主体的 法律地位;调整经济活动中各种关系;解决经济活动中的各 种纠纷;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 法与政治、政策 法受政治制约体现在:政治关系的发展变化是影响法的 颜 开 尽 人 自 来 迎 。 华 年 度 虚 阴 光 费 浪 能 决 书 读 好 福 幸 刻 此 惜 珍 河 大 条 山 高 座 上 活 、 习 服 去 神 精 ”的 难 征 远 怕 不 军 “红 用 要 我 , 生 学 名 一 为 作 发展变化的重要因素;政治体制的改革也制约法的内容及其 发展的变化;政治活动的内容更制约法的内容及其变化。 党的政策指导法制建设的各个环节,社会主义法是实现 党的政策的重要手段和形式,同时又对党的政策起到一定的 制约作用。 法的制定:指一定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 制定、修改、废止法律和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的一种专门活 动,一般也称为法律的立、改、废活动。 立法的指导思想:我国现阶段立法的指导思想,必须是 以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为 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而不能以别的思想为指导, 不能离开社会主义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这个根本任务。 立法的基本原则:立法必须以宪法为依据;立法必须从 实际出发;总结实践经验与科学预见相结合;吸收、借鉴历 史和国外的经验;以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利益为标准,立足全 局,统筹兼顾;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保持法律的稳定性 和连续性与及时立、改、废相结合。 法的渊源: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 条例、单行条例;行政规章;国际条约。 法律部门:宪法;行政法;民法;婚姻法;经济法;劳 动法;环境法;刑法;诉讼法;军事法。 法律实施包括执法、司法和守法。 颜 开 尽 人 自 来 迎 。 华 年 度 虚 阴 光 费 浪 能 决 书 读 好 福 幸 刻 此 惜 珍 河 大 条 山 高 座 上 活 、 习 服 去 神 精 ”的 难 征 远 怕 不 军 “红 用 要 我 , 生 学 名 一 为 作 法律适用的要求:准确,指适用法律时,事实要调查清 楚,证据要准确;合法,指司法机关审理案件时要合乎国家 法律的规定,依法办案;及时,指司法机关办案时在正确、 合法的前提下,还必须做到遵守时限。 法律适用的原则: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以事实为 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实事求 是,有错必纠。 法律关系的基本特征:法律关系是以权利义务为内容的 社会关系;法律关系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的社会关系;法律 关系是以现行法律存在为前提的社会关系。它不属于物质关 系,而是一种思想关系。 违法的分类:刑事违法、民事违法、行政违法、违宪行 为。 颜 开 尽 人 自 来 迎 。 华 年 度 虚 阴 光 费 浪 能 决 书 读 好 福 幸 刻 此 惜 珍 河 大 条 山 高 座 上 活 、 习 服 去 神 精 ”的 难 征 远 怕 不 军 “红 用 要 我 , 生 学 名 一 为 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