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芜湖市市民报警称,弋江区某小区内有人持枪,还在外“炫耀”。弋江公安分局民警接到报警,找到该“枪支”持有人,并在其家中找到一把枪。经检查民警发现该“枪支”系网购水枪“改造款”,杀伤力低,未达到违禁物品标准,属娱乐器具。8月31日,记者从芜湖市公安局弋江分局了解到,该市民持有的水弹枪属于娱乐器具,不违法。但民警也对其“持枪炫耀”的行为进行了严肃批评。
2020-08-31 17:37:02新京报 记者:张曦 原创版权禁止商业转载授权有人持枪“炫耀”:民警上门一查究竟后转身又回去了2020-08-31 17:37:02新京报 记者:张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