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客户端9月9日电 据最高检9日消息,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原党委委员、总工程师朱天寿(副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宝鸡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宝鸡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宝鸡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朱天寿作出逮捕决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1月17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组、陕西省纪委监委消息: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原党委委员、总工程师朱天寿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朱天寿,男,汉族,1956年8月生,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学历,2001年6月加入中国,1982年7月参加工作。
2001年7月至2005年7月,先后任长庆油田分公司采气一厂总工程师、副厂长、常务副厂长、党委委员;
2005年7月至2010年3月,先后任长庆油田分公司副总工程师兼第一采气厂常务副厂长、设备管理处处长、数字化管理项目经理部经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