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9月7日裁定受理广州市增城区公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申请增城市建筑材料供应公司强制清算一案,并依法指定广东君厚律师事务所为增城市建筑材料供应公司清算组,负责人为周伟军【案号:(2020)粤01强清186号】。因涉案法律关系明确,财务状况较为清晰,广州中院裁定增城市建筑材料供应公司的清算采用快速审理的方式进行,按规定在6个月内完成清算。请有关债权人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逾期不申报者,自行承担法律后果;增城市建筑材料供应公司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向清算组清偿债务或归还财产。
增城市建筑材料供应公司清算组通讯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101号兴业银行大厦14楼;联系人:吴铮敏;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