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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农林牧渔业项目所得(范本)

   日期:2020-09-18     浏览:9    

  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农林牧渔业项目所得(范本)_畜牧兽医_农林牧渔_专业资料。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事项备案表 纳税人识别号: 3 5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编号: 所属年度:2011 年 金额单位:元 企 企业名称 福州***有

  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事项备案表 纳税人识别号: 3 5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编号: 所属年度:2011 年 金额单位:元 企 企业名称 福州***有限公司 生产经营地址 业 办税人员 基 工商登记注册类型 本 生产经营期限 某** 福州市鼓楼区**路**号 联系电话 *** 邮政编码 私营有限责任公司 工商登记号 1999 年 01 月 0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开业时间 350001 59 ** 1999 年 1 月 情 生产经营范围 商业批发、零售 况 第一次获利时间 报 报备项目名称 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 当年减免额(年度报备事项填写) 备 所得 200,000 项 目 说明应包括内容:报备优惠的依据、范围、期限、数量;优惠项目会计核算情况,能否准确划分优惠项目的收入、 情 成本、费用;涉及分支机构的优惠项目,总机构还应填报分支机构名称、纳税人识别号、主管税务机关名称。 况 说 明 (可 另 附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某** 页) 经办人: 某** (公 章) 2012 年 1 月 10 日 报 减免(优惠)种类 从事农、林、牧、渔业项 减免税(优惠) 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所得或从事农、 备 目所得或从事农、林、牧、 原因 林、牧、渔业项目减半征收所得税 项 渔业项目减半征收所得 目 税 备 征前减免(优惠)方式 案 内 容 有效期起 按幅度减免(取得第一笔 生产经营收入后 15 日内 备案时) 按额度(年度备案时) 2011 年 1 月 1 日(取得第 一笔生产经营收入后 15 日内填写第一笔生产经 营收入所属年度起至第 减免(优惠)幅 度、额度、优惠 税率 有效期止 (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后 15 日内填 写减免幅度如 100%或 50%) 年度备案时填写当年享受减免税优惠的 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所得(=免征 所得全额或减征所得的 50%) 2011 年 12 月 31 日 三年和第一笔收入所属 年度起第四年至第六年) (年度备案时填写享受 优惠的年度) 减免税(优惠)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及实施条例八十六条,从事农、林、牧、 渔业项目的减免所得税 声 此备案资料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有关规定填报的,报备事项符合相关政策规定,是真 明 实、合法、准确、完整的,同时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人代表(签章):某** 2012 年 1 月 10 日 签 税务机关受理备案仅对纳税人报送资料是否齐全进行查验、不改变纳税人依法准确申报的责任。 收 受理人员(签章): 受理日期: 年 月 日 主管税务机关业务专用章:已备案 填表说明 一、本表适用于报备按照备案管理的企业所得税优惠项目。本填表说明打印在表格背 面。 二、一个纳税人同时备案多个优惠项目的,应按事项分别备案。纳税人分支机构涉及 的优惠项目,由总机构统一办理相关手续。 三、本表一式三份,受理后一份退还给企业留存、一份随同附列资料归档、一份留办税 服务厅定期分项目装订成册后备查、。 四、纳税人应使用 A4 纸报送资料,按附件所列顺序逐页编号并装订。凡报送的资料 属于复印件的,纳税人应注明“经核对与原件一致” 并加盖公章。 五、报备项目情况说明: 1.分优惠项目说明享受优惠的依据、范围、期限、数量、金额等; 2.分优惠项目说明会计核算水平,能否准确划分优惠项目与非优惠项目的收入、成 本、费用。 3.涉及分支机构的优惠项目,总机构还应填报分支机构名称、纳税人识别号、主管 税务机关名称。 4.上一年度所得税优惠享受情况。 六、报备项目备案内容填写说明: 1.减免(优惠)种类,可选填: (1)高新技术企业减免(2)小型微利企业减免(3)环境保护专用设备投资额抵免 (4)节能节水专用设备投资额抵免(5)安全生产设备投资额抵免(6)从事农林牧渔业 免征所得税(7)从事农林牧渔业减半征收所得税、(8)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项 目投资经营所得(9)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所得、(10)符合条件的技术 转让所得(11)创业投资企业抵扣的应纳税所得额(12)研究开发费加计扣除(13)安置 残疾人员所支付的工资加计扣除(14)固定资产加速折旧(15)国债利息收入免税(16) 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免税(17)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 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 收益免税优惠(18)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19)特殊重组(20)其他减免。 2.减免(优惠)原因:符合相关税收政策享受减免(优惠) 3.征前减免(优惠)方式选择:按幅度(6、7、8、9 项优惠在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 入备案时选择、18 项在取得资格备案时选择),按额度(1、6、7、8、9、18 项在年度汇 算申报备案时选择;3、4、5、10、11、12、13、14、、15、16、17、19 项备案时选择), 优惠税率(1 项在取得资格备案时选择、2 项在年度汇算申报备案时选择) 4.减免(优惠)幅度、额度、优惠税率:按幅度的选择 1(免税)、0.5(减半征收)、 0.9(18 项在取得资格时填写)、其他(优惠幅度/原幅度);按额度的选择依法纳税调整减 少额、抵免税额(3、4、5 项);按优惠税率的选择:0.15(1 项在取得资格时填写)、0.2 或 0.1(2 项选择填写)、其他按实际执行的优惠税率填写。 5.有效期起止:6、7、8、9 项优惠在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备案时填写涉及的相 关优惠年度、1 项、18 项优惠在取得资格备案时填写证书有效期起止、其他事项的报备填 写汇算享受优惠的当年。 6.减免税(优惠)政策依据:明确注明依据的各项相关优惠政策的文号及条款序号。 七、纳税人自主依法选择选用减免(优惠)项目,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后进行减免税(优惠)申报。 八、纳税人享受减免税(优惠)的条件发生变化的,应自发生变化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 向税务机关报告,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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