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场所位于新湖街道办事处柴市街服装城娱乐城202号,建筑面积1200平方米,使用地上第一层和第三层,使用性质为公共娱乐场所。
1、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标识设置不符合标准;2、未张贴疏散路线、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数量不足;4、室内消火栓未张贴消火栓使用标识。
1、厂房、仓库之间隔墙设置不符合规范的门、窗;2、厂房、仓库出口未设置向外开启的平开门;3、厨房液化气罐未做防火分隔;4、厨房无油烟道清洗记录;5、无电气线路检测记录。
1、三层北侧楼梯间门设置类型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楼梯间内设置影响疏散障碍物;2、一至三层疏散指示标识及应急灯配置数量不足;3、员工对消防“四个能力”不熟悉。
该场所位于夏津县德百商贸城7号3层西侧,使用面积500㎡,建筑结构为砖混结构,建筑层数5层,使用层数第3层,员工15人,可一次性容纳50人就餐。
1、部分疏散指示标志不亮;2、东南侧安全出口处防火门闭门器损坏,且未安装顺序器;3、经现场测试,该单位部分感烟报警器失效;4、厨房室内消火栓箱内联动按钮损坏。
该场所位于庆云县开元大街与文化路交叉口西北角处20米院内,地上4层,建筑面积2165㎡,经营范围为住宿、餐饮。
1、一层未配置应急照明灯、疏散指示标志,微型消防站内消防器材配备不足,防毒面罩过期;2、一层西侧、三层北侧防火门损坏,二层西侧楼道内应急照明灯故障不能正常使用,三层西侧出口上方火灾感烟探测器故障不能正常使用;3、一层吧台南侧厨房与大厅间未作防火分隔,厨房内未设置火灾感烟探测器,未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1、厂区北侧电动车违规充电,无集中充电区,厂区内违规使用花皮线、厂房内无消防软管卷盘;3、厂房内违规使用电焊机及气割用具。
该场所位于临邑县经济开发区花园大街东首,主要生产纸尿裤、口罩,员工数220人,单体建筑最高为5层,有自动消防设施。
1、一期二期生产车间、原料仓库部分疏散通道被占用,安全出口封闭,部分安全出口未配置安全出口标志灯;2、现场测试一期生产车间湿式报警阀水力警铃未动作;3、消防控制室无持证人员值班,无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以及故障登记记录,消防培训演练记录不规范,无防火巡查检查记录;4、一期生产车间外西南角消防器材箱内消防水带损坏,有一处室内消火栓箱体损坏,一期二期生产车间灭火器数量不足;5、办公楼一层南侧楼梯间常闭式防火门闭门器损坏,楼梯间随意堆放杂物。
1、一楼大厅与走廊之间应急照明灯损坏;2、楼梯间防火门未安装闭门器;3、厨房顶棚泡沫板搭建。
1、一楼北侧出口处室内栓水带损坏;2、室内栓箱内无巡查卡;3、维修间顶棚使用泡沫彩钢板;4、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不足。
1、自觉维护公共消防安全,发现火灾迅速拨打119电线、发现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可向管理人员反映情况。
6、正确使用电器设备,不乱接电源线,不超负荷用电,及时更换老化电器设备和线路,外出时要关闭电源开关。
7、勿将电动车停放在楼道内、店铺内;充电应在室外进行,且不宜超过5小时,充满后立即拔掉电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