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壳断路器常用于低压配电系统中,用来接通、分断负载,保护线路及设备的安全,归属于低压电器范畴。
限流型塑壳断路器(MCCB,以下简称断路器)的短路分断性能的优劣依赖于触头开距大小,触头分开时的运动速度和熄弧室性能的好坏,等因素。在其它因素相同的情况下,触头开距越大,熄弧室中的熄弧栅片越多,其分断性能就越好。
现有限流型塑壳断路器,由于体积大小的限定,触头的开距都很小。熄弧室中的熄弧栅片也较少,这就影响了塑壳断路器开断短路电流的大小,而且断路器操作机构的操作力都很大,特别是载扣操作力。这就需要断路器操作机构采用一种新的设计方法,在现有市场已经销售的同等体积断路器下,尽可能的增大触头开距,减小操作力。
本发明针对上述问题,提供一种塑壳断路器操作机构,该操作机构可以增大触头开距,减小操作力,在操作机构脱扣后可以有效防止触头跌落,防止触头开距减小。
按照本发明的技术方案:一种塑壳断路器操作机构,其特征在于:包括相互配合连接的左支架组件、右支架组件,所述左支架组件包括第一夹板,第一夹板上设置第一轴、第一限位轴,右支架组件包括第二夹板,第二夹板上设置第二轴、第二限位轴;杠杆组件通过其下部的杠杆转动设置于第一轴、第二轴上;跳扣组件通过跳扣轴转动连接于左支架组件与右支架组件内部一端,跳扣组件包括跳扣,跳扣轴铆接于跳扣上,跳扣板面两侧通过上连杆轴铆接对称设置的上连杆,每个所述上连杆上均通过台阶轴固定连接限位片,每个上连杆上均连接连杆轴,下连杆固定于连杆轴上;上锁扣通过第五轴转动连接于左支架组件、右支架组件内部另一端,下锁扣转动连接于上锁扣下方。
作为本发明的进一步改进,所述第一夹板上还铆接下锁扣轴、固定轴,下锁扣安装于所述下锁扣轴上,同时在下锁扣轴上安装下锁扣弹簧,所述下锁扣轴、固定轴的另一端与第二夹板相连接。
作为本发明的进一步改进,所述杠杆组件包括手柄,杠杆设置于手柄两侧,手柄底部设置第四轴,第三轴支撑于杠杆之间,手柄底部还设置有弹簧,杠杆下部设有凹槽,凹槽卡设于第一轴、第二轴上。
图1~11中,包括左支架组件1、第一夹板101、第一限位轴102、下锁扣轴103、第一轴104、固定轴105、右支架组件2、第二夹板201、第二轴202、第二限位轴203、杠杆组件3、杠杆301、手柄302、第三轴303、第四轴304、弹簧305、跳扣组件4、跳扣401、跳扣轴402、上连杆403、限位片404、台阶轴405、上连杆轴406、上锁扣5、第五轴6、下锁扣7、下锁扣弹簧8、连杆轴9、下连杆10等。
如图1~11所示,本发明是一种塑壳断路器操作机构,包括相互配合连接的左支架组件1、右支架组件2,所述左支架组件1包括第一夹板101,第一夹板101上设置第一轴104、第一限位轴102,右支架组件2包括第二夹板201,第二夹板201上设置第二轴202、第二限位轴203;杠杆组件3通过其下部的杠杆301转动设置于第一轴104、第二轴202上;跳扣组件4通过跳扣轴402转动连接于左支架组件1与右支架组件2内部一端,跳扣组件4包括跳扣401,跳扣轴402铆接于跳扣401上,跳扣401板面两侧通过上连杆轴406铆接对称设置的上连杆403,每个所述上连杆403上均通过台阶轴405固定连接限位片404,每个上连杆403上均连接连杆轴9,下连杆10固定于连杆轴9上;上锁扣5通过第五轴6转动连接于左支架组件1、右支架组件2内部另一端,下锁扣7转动连接于上锁扣5下方。
第一夹板101上还铆接下锁扣轴103、固定轴105,下锁扣7安装于所述下锁扣轴103上,同时在下锁扣轴103上安装下锁扣弹簧8,所述下锁扣轴103、固定轴105的另一端与第二夹板201相连接。
杠杆组件3包括手柄302,杠杆301设置于手柄302两侧,手柄302底部设置第四轴304,第三轴303支撑于杠杆301之间,手柄302底部还设置有弹簧305,杠杆301下部设有凹槽,凹槽卡设于第一轴104、第二轴202上。
如图9~11所示,本发明的工作过程如下:本发明的操作机构脱扣过程图在图9状态时 直线的连线的连线)左侧。操作机构处在合闸位置。当被保护的负载侧出现过电流时,脱扣机构动作,带动操作机构动作。当机构运动到图10状态时直线的连线)右侧。此时触头并未完全打开,手柄302还处在合闸位置。由于此时对于杠杆组件3来说,有一个使杠杆组件3顺时针旋转的力矩存在,杠杆组件3将继续顺时针旋转。当机构运动到图11状态时直线的连线)右侧。同时此时杠杆组件3的轴303与跳扣组件4的跳扣401存在碰撞接触,杠杆组件3的杠杆301会逆时针旋转,当直线的作用线顺时针旋转的力矩。由于此时限位片404与限位轴102相接触,而限位片404上连杆403是一个相对固定的整体。这样上连杆403无法顺时针旋转。从而防止了触头跌落,防止触头开距减小。杠杆组件3在经过一段时间震荡后最终稳定在图11的位置。
上面结合附图对本发明的实施例进行了具体的描述,但本发明并不局限于上述的具体实施方式,上述具体实施方式仅仅是示意性的,而不是限制性的,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发明的启示下,在不脱离本发明的宗旨和权利要求所保护的范围情况下,还可做出很多形式,这些均属于本发明的保护之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