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乐清法院审理的朱某某等假冒、销售“ABB”品牌VD4真空断路器产品案,入选由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优质品牌保护委员会评选的“2019-2020年度知识产权保护刑事类十佳案例”。该案由乐清检察院提起公诉。11月3日,乐清法院法官张益华、乐清检察院检察官卢敏也因此受邀参加“2019-2020年度知识产权保护十佳案例”及“两法”衔接典型案例发布交流会。
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优质品牌保护委员会成立于2000年3月,会员企业近200家,主要包括美国、欧洲、日本、韩国等国家、地区的跨国公司在中国设立的子公司,从2000年开始每年评选出的“知识产权十佳案例”均具有较强的典型性、代表性和国家影响力,成为会员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案例中的标杆,也是促进国际社会与外国公、私机构客观认识中国知识产权保护发展的窗口和交流平台。
本次获奖案例是由ABB(阿西亚·布朗·勃法瑞有限公司)公司提名,ABB公司是电力和自动化领域的全球领导企业,业务遍及全球100多个国家,系世界五百强企业之一。涉案人员朱某某未经许可在翻新的“ABB”VD4真空断路器上张贴标有“ABB”商标的参数铭牌、质保登记牌,并自行在外包装上张贴“ABB”标识,然后出售给他人,销售金额高达160余万元,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
涉案人员陈某某明知朱某某销售的“ABB”VD4真空断路器系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情况下,仍向其采购并销售给他人,销售金额至少达170余万元,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2019年8月22日,乐清检察院对朱某某、陈某某及其公司以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提起公诉,后经乐清法院一审、温州中院二审审理,朱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90万元,陈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40万元,陈某某名下企业被判处罚金90万元。
本次是乐清法院首例审理的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入选该协会评选的十佳案例。由于该案涉案假冒商标的商品数额巨大,被告单位及被告人的行为严重侵害了ABB公司的合法权益,乐清检察机关也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在侦查机关移送的犯罪事实基础上,严把质量关口,经过全面细致审查最终改变涉案罪名、增加认定犯罪数额、追诉遗漏犯罪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