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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拖欠农民工工资八成以上为建筑施工领域

   日期:2020-11-16     浏览:12    

  建筑施工领域依然是乐山当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重灾区”。 昨(20)日,记者跟随由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乐山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组成的联合执法小组深入乐山城区部分建筑施工工地,发现部分建筑施工单位仍存在未签订劳动用工合同、未参加社会保险、工资发放不规范等问题。

  一直以来,建筑施工领域都是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据了解,劳动者关于拖欠工资的举报投诉案件中,建筑施工领域占了80%以上。

  “请将施工工人的劳动用工合同、工资发放表、社会保险缴费凭证的相关资料拿出来。”昨日上午,记者跟随执法人员来到了乐山城区大件路旁的一个建筑工地,执法人员认真检查相关资料,发现了一些问题,并及时督促其改正。“建筑施工单位未按规定与工人直接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工资发放表上未填写日期、工期、制表人等信息,未加盖发放工资单位的公章,社会缴费凭证不齐”执法人员表示,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双倍的工资;工资发放表上要有明细账;还要依法为员工参加社会保险。

  随后,记者跟随执法人员走访了乐山城区部分建筑施工企业。调查发现,大部分建筑施工企业均不同程度存在上述问题。检查中,执法人员不仅检查用人单位提供的相关资料,还深入施工现场,随机抽查了部分正在施工的工人,调查其生产、生活情况。从整个检查过程来看,目前还未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现象。

  转包是我国建筑领域里的一大“潜规则”,且转包常常不止倒一手,而是多次倒手,因此被称为层层转包。正因如此,农民工的工资款也经历了层层转包后,才发放到农民工手中。据执法人员介绍,目前,乐山重点建设项目施工企业几乎均来自省外或市外,一旦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时,企业主往往身在外地不配合调查,而在乐山的项目部又不具备法定代表人资格接受调查,因此,查处跨区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案件非常困难。

  “建筑施工领域的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由于层层转包,涉及多方主体,往往涉及责任主体、核算方式、拖欠数额等争议。现实中很多农民工都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工资标准也是口头约定,包工头采取虚报工时、工价等狡猾的手段,携款潜逃,农民工干完活才被告知工资已经不知被哪一级的包工头都卷跑了。”执法人员介绍说,除此之外,建设资金不到位、工程款或工程质量纠纷、项目亏损无力支付农民工工资等也是建筑施工领域成为“重灾区”的原因。

  为依法整治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维护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保障劳资双方合法权益,今年年初,乐山市人社、公安、住建、国资委、工会等五部门已联合制发了《关于依法整治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维护社会正常秩序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重点明确了建筑施工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法律责任,告知依法维护劳动者保障权益的法定程序和采取非理性、不合法手段主张权益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我们正在加大力度重申《通告》内容,不但要向企业宣传依法用工,还要向施工工人宣传依法维权。”执法人员表示,《通告》对用人单位和员工都作了相关规定:企业应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按月支付工资,将工资直接发放到农民工本人,严禁发放给“包工头”或其他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总承包企业因转包、违法分包工程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总承包企业依法承担责任;农民工发现企业不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工资、拖欠或克扣工资的,应及时向各级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举报。

  “要确保建筑施工领域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拿到手,需政府部门、用人单位、农民工本人等多方配合。”执法人员表示,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将加大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加大监督、监察执法力度,督促用人单位依法用工,以高度的社会责任感采取预留专款、设立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等方式确保工资兑现落到实处。

  执法人员提醒广大建筑施工领域的农民工朋友,一定认真了解施工单位是否具备劳务资质、施工资质,要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用工合同,明确工资支付标准、支付项目、支付形式以及支付时间等内容。同时,要及时与用工单位办理书面工作量及工资额结算手续。一旦发生工资拖欠,要及时与用工单位协商解决,或向有关主管部门举报,不宜集中到年末才追讨。

  在现实中,不少农民工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签订任何劳务合作的协议,讨要工资的凭据仅仅是项目经理甚至是代班组长打给自己的“白条”,有的甚至连“白条”都没有,导致追讨工资异常困难。执法人员提醒广大农民工朋友,任何个人都不能给农民工打“白条”,即便是因特殊原因未及时支付到位的工资,也只有项目部才可以出具相应的欠条,且必须有项目部的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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