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益阳10月12日电(通讯员雷苗)一村民为贪小便宜私接电线四年内盗电一万余度,被工作人员制止后仍继续盗电。近日,湖南省桃江县检察院以刘某和涉嫌盗窃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现年67岁的刘某和系桃江县灰山港镇村民。2016年7月至2020年6月,刘某和通过对中国铁塔有限公司益阳分公司桃江县灰山港镇澄泉湾基站安装在其家屋外墙壁上的信号塔电表私接电线进行盗电。被铁塔公司工作人员发现制止并剪断电线后,刘某和再次将电线连接继续盗电。在此期间,被告人刘某和盗窃中国铁塔有限公司益阳分公司电力12929度,价值7602元。
案发后,刘某和于2020年6月17日被桃江县公安局灰山港派出所民警抓获归案。次日,刘某和向中国铁塔有限公司益阳分公司桃江县办事处赔偿电费12000元,并取得该公司谅解。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刘某和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电力,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遂依法提起公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