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 12 月 11日丨海峡石油化工(00852.HK)宣布,海峡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澳门离岸商业服务)(海峡澳门)(公司的间接全资附属公司)已就着到期应付海峡澳门之未收回贸易债务在中国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向山东胜星化工有限公司(被告)提起法律程序。
根据海峡澳门与被告分别在2017年8月24日和2019年12月6日所签订的长期贸易合作协议,海峡澳门同意将原油供应并出售予被告,而被告同意从海峡澳门购入原油。
被告已拖欠其应付予海峡澳门的原油款项(拖欠事项),总金额约为9150万美元(欠款)。在2020年6月1日至2020年7月22日期间,被告偿还部份欠款约为850万美元。未偿还欠款截至2020年7月22日及公布日期约为8300万美元(未偿还欠款)。海峡澳门于2020年11月16日通过提交民事诉状提起该法律程序,就着未偿还欠款作出申索,法院于当天予以受理。
在对与拖欠事项有关的被告应收账款进行特定的减值测试和评估后,可能需要计提减值准备。考虑到由集团持有的抵押,包括和被告49%股权有关的股份押记及和被告的一间关联公司全部股权有关的股份押记,董事认为,该法律程序不会对公司的整体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