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都市报9月20日讯(记者 何慧蓉 通讯员 李明建)从建材贸易公司离职前,文强(化名)开了一间建材零售店。离职后,公司以其违反竞业限制,及未追回货款等为由,向海口美兰区法院提起诉讼,追讨违反竞业限制义务造成的损失11.3万元及48万余元货款损失。
文强是贵州人。2013年9月进入海口一家建材贸易有限公司担任批发销售业务员。2014年7月中旬,公司与文强签订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和《保密协议》,约定文强保守公司商业秘密,公司在工资内支付保密报酬。文强从离职日起开始一年内不准从事工程建材行业工作。
任职期间,文强以自己名义注册了一个专门销售装饰材料、五金配件的商行,公司认为,文强违反竞业限制,应承担对公司造成的损失。
海口美兰区法院在综合考虑文强所开设店铺的经营方式、规模等作出判决,酌定文强赔偿公司6000元。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