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0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9〕16号)等有关规定,为保障我行贵金属及大宗商品业务在2020年清明节假日期间(2020年4月4日至2020年4月6日)平稳运营,现将有关交易安排通知如下:
个人实物贵金属业务正常办理。具体营业时间以当地建设银行公告为准。
2020年4月3日(周五)下午15:30起代理个人金交所贵金属业务停止交易,下午15:40停止中立仓申报,2020年4月7日(周二)起恢复正常交易。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0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9〕16号)等有关规定,为保障我行贵金属及大宗商品业务在2020年清明节假日期间(2020年4月4日至2020年4月6日)平稳运营,现将有关交易安排通知如下:
个人实物贵金属业务正常办理。具体营业时间以当地建设银行公告为准。
2020年4月3日(周五)下午15:30起代理个人金交所贵金属业务停止交易,下午15:40停止中立仓申报,2020年4月7日(周二)起恢复正常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