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之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
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之任何損失承擔任
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本行」)董事會宣佈本行及其子公司(「本集團」)截至2019年
1.1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監事會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保證季度
報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完整,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並承擔
1.2 2019年10月25日,本行董事會審議通過了《2019年第三季度報告》。會議應出席董事
1.4本行法定代表人陳四清、主管財會工作負責人谷澍及財會機構負責人張文武聲明並
註: (1)為以攤餘成本計量的客戶貸款及墊款和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客戶貸款
30日止報告期歸屬於母公司股東的淨利潤和報告期末歸屬於母公司股東的權益並
(3)中央匯金資產管理有限責任公司是中央匯金投資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匯金公司」)的全資子
2019年9月25日接到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以下簡稱「財政部」)通知,財政部決定將所持
2019年9月30日,相關監管核准等手續尚未履行完畢。劃轉後,財政部持股比例為
(5)香港中央結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持有86,150,241,795股H股,香港中央結算有限公司持有
主要股東及根據香港《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V部第2及第3分部須予披露的權益或淡
截至2019年9月30日,本行接獲以下人士通知其在本行股份及相關股份中擁有的權
益或淡倉,該等普通股股份的權益或淡倉已根據香港《證券及期貨條例》第336條而
(1)截至2019年9月30日,根據本行股東名冊顯示,財政部登記在冊的本行股票為
(2)截至2019年9月30日,根據本行股東名冊顯示,匯金公司登記在冊的本行股票為
註: (1)平安資產管理有限責任公司確認,該等股份為平安資產管理有限責任公司作為投資經理代表若
干客戶(包括但不限於中國平安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持有,係根據平安資產管理有限責任公
安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和平安資產管理有限責任公司均為中國平安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的附屬公司。因平安資產管理有限責任公司作為投資經理可代表客戶對該等股份全權行使投票
權及獨立行使投資經營管理權,亦完全獨立於中國平安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故根據香港
《證券及期貨條例》,中國平安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採取非合計方式,豁免作為控股公司對
截至報告期末,本行境外優先股股東(或代持人)數量為2戶,境內優先股「工行優
(2)上述境外優先股的發行採用非公開方式,優先股股東名冊中所列為獲配售人代持人的信息。
(4)「持股比例」指優先股股東持有境外優先股的股份數量佔境外優先股的股份總數的比例。
(2)中國煙草總公司山東省公司和中國煙草總公司黑龍江省公司是中國煙草總公司的全資子公司;
中國平安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中國平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具有關聯關係。除此之外,
(3)「持股比例」指優先股股東持有「工行優1」的股份數量佔「工行優1」的股份總數(即4.5億股)的比例。
(2)上海煙草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中國煙草總公司山東省公司和中國煙草總公司黑龍江省公司是中
安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中國平安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中國平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
公司具有關聯關係。除此之外,本行未知上述優先股股東之間、上述優先股股東與前
(3)「持股比例」指優先股股東持有「工行優2」的股份數量佔「工行優2」的股份總數(即7.0億股)的比例。
限公司(以下簡稱「香港交易所」)「披露易」網站和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發佈的公告。
證券交易所綜合業務平台掛牌轉讓。請參見本行在香港交易所「披露易」網站和上海
本行於2014年在境外發行了29.4億美元優先股及120億元人民幣優先股。本行董事
會於2019年8月29日審議通過了《關於行使境外優先股贖回權的議案》,本行擬在取
先股及120億元人民幣優先股無異議。請參見本行在香港交易所「披露易」網站和上
登記在冊的普通股股東派發了自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間的現金股息,
4.5預測年初至下一報告期期末的累計淨利潤可能為虧損或者與上年同期相比發生大
5.2根據《商業銀行資本管理辦法(試行)》要求披露的資本充足率信息、根據《商業銀行
槓桿率管理辦法(修訂)》要求披露的槓桿率信息以及根據《商業銀行流動性覆蓋率
本報告分別以中、英文兩種文字編製,在對兩種文本的理解上發生歧義時,以中文
於本公告刊發日期,董事會成員包括執行董事陳四清先生、谷澍先生和胡浩先生;非執行董事葉東海先生、
鄭福清先生、梅迎春女士、董軾先生和盧永真先生;獨立非執行董事梁定邦先生、楊紹信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