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意多】-免费发布分类信息

生态文明观的科学内涵

   日期:2020-06-07     浏览:4    

  文明总是与人联系在一起的,是一个与“自然”相对的概念,它表明人类脱离蛮荒状态的修养开化过程和整体进步状态,意味着人类应对外在自然和社会环境所创造的物质、精神、制度等方面的积极成果,表现了人类不同于动物界的“存在方式”。从生产方式及人与自然关系的嬗变来看,人类社会先后经历了原始文明、农业文明和工业文明的历史变迁,现在正全面进入建设生态文明的新时代。

  生态文明观,是关于如何认识和建设生态文明的一系列理论观点和思想观念的总称,是一个包括生态文明历史观、生态文明伦理观、生态文明福祉观、生态文明产品观、生态文明发展观、生态文明建设观、生态文明法治观和生态文明全球观等内容的庞大的思想和理论体系。生态文明观不仅汲取了天人合一观、环境保护观、极限增长观、可持续发展观等中外生态思想的精华,而且克服了其在立场、格局、路径、方法等方面的局限性。生态文明观的形成对于科学认识人与自然的关系,有效解决人与自然的矛盾,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具有里程碑式的历史意义。

  发展失序是生态文明产生和发展的时代背景和历史条件。“生态文明”是针对人类社会发展至工业文明阶段出现严重的环境问题提出的反思性理念,生态文明建设的初衷是通过修正传统发展,走天人合一、人天协调的文明发展道路。因此,建设生态文明并不是要否定和摒弃发展,相反,生态文明观认为,只有建立在发展基础上的环境保护才能称为生态文明。否则,虽有绿水青山、鱼翔浅底,却经济落后、生活贫困,只能说有“生态”,无“文明”,绝不是“生态文明”。

  革新发展是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手段。生态文明观认为,只有坚持以发展为中心,推进绿色发展和互助发展,才能在根本上和长远上解决因发展过度、发展不当和发展不足、发展滞后所导致的两类环境问题。只有“发展”发展,规范、改进和优化发展,才能解决环境污染、资源短缺、生态退化等人与自然的矛盾,真正以生态文明的方式实现生产发达和生活富裕,早日实现美丽中国和民族复兴的中国梦。发展是解决我国一切问题的基础和关键,齐心协力搞建设,聚精会神谋发展,这一点必须坚定不移。

  在对待人与自然的关系上,生态文明观主张,建设生态文明不是要奉行所谓的“生态中心主义”乃至“极端环保主义”,而是坚持以人为本,以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质生态产品和生态服务需要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这就要求,既要坚持以维护环境权益为核心,确保人民群众的环境安全和环境舒适,又要兼顾的生存权和发展权,特别是要按照以人为本的原则,尊重和保护原住民对自然资源的传统权利,落实野生动物的致害预防和补偿机制。

  在对待人与人的关系上,生态文明观坚持环境正义的基本立场,主张在保护环境资源、确保生态产品和生态服务的持续有效供给的过程中,维护好公平正义,保障好民生福祉。一是要加强对环境侵权受害者的救济和生态保护特别奉献者的补偿,维护好个体公平。二是要尊重各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的客观事实,注意分地区、分领域、分步骤地采取共同但有差别的环保措施,维护好社会公平。中心城市和发达地区不能将其对生态文明的要求普遍强加于全国各地,应当给予边远农村和落后地区经济与技术上的援助和支持。三是要坚持民生优先和照顾的原则,杜绝和惩治环保“一刀切”,维护好底线公平。

  生态文明观并不是要反对和否定发展,恰恰相反,是要求我们解放思想,拓宽视野,提升格局,转变观念,不断优化和改进发展,实现以“环境良好”“资源永续”“生态健康”为首要目的,以“生产发达”“生活美好”“生态平衡”之“三生共赢”为根本目的的高质量的绿色发展。

  推进高质量的绿色发展,首要目标是实现环境良好、资源永续和生态健康。环境良好,是指环境的品质达到相应的环境质量标准以上,适宜人类生活和居住的状态,如空气洁净、水流清洁、景观优美等。资源永续,是指自然资源的供给处于可持续地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的状态。生态健康,是指生态系统处于生态因子充满活力、结构组成相对稳定、生态关系动态平衡、生态功能健康正常等有利于人类生存发展的状态。如果把经济社会发展比喻成一条“河流”(有时可能是洪流),那么,生态文明建设就是为其修筑“河堤”,确保其以“环境良好、资源永续、生态健康”的方式,又好又快地持续奔流。如果把经济社会发展比喻成一匹“野马”,那么,生态文明建设就是为这匹野马套上“缰绳”,通过驯化,促使其朝着“环境良好、资源永续、生态健康”的方向,又好又快地持续奔跑。

  推进高质量的绿色发展,终极目标是实现生产发达、生活美好、生态平衡的“三生共赢”。实现环境良好、资源永续和生态健康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首要目标,但并非全部,其最高目标或终极目标是把文明与自然联系起来,将社会系统、经济系统和自然系统视为一个耦合的“社会-经济-自然”复合生态系统,通过维护生态产品和生态服务在复合系统中的供需平衡,实现生产发达、生活美好、生态平衡之“三生共赢”的高质量发展。所谓“生产发达”,是指在一定时空条件下,开发利用自然资源的科技能力强,生产力水平高,经济发展处于发达和先进状态。“生活美好”,是指物质产品、精神产品和生态产品的供给充分,生活富裕,环境舒适,社会公平,人们的生活质量高,具有幸福感的状态。“生态平衡”,是指在一定的时间和相对稳定的条件下,生态因子充满活力,生态系统内各部分(生物、非生物环境)的结构和功能均处于相互协调的动态平衡状态。换言之,雾霾笼罩下的城市,工业好,生活富,生态差,当然不是生态文明;反之,企业被“一刀切”关停,生态好,生产低,生活穷,无疑也不是生态文明。

  要注意的是,“三生共赢”终极目标的追求和实现,牵涉经济利益和环境利益、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等正当利益之间错综复杂的矛盾和冲突关系。德国著名法学家阿列克西认为,正当利益之间的冲突不可用排除法而只能用“权衡”的方法来化解。李启家教授也认为,“面对中国纷繁复杂的环境问题和利益分配问题,环境法衡平利益冲突是生态文明实践智慧的一种现实展示。”基于此,要实现高质量的绿色发展,务必坚持“总体利益最大化”原则、“紧缺利益优先”原则、“利益损害最小化”原则和“受损利益补偿”原则等利益衡平的基本原则。

  四、生态文明建设的主要方法是空间的有序化、发展的生态化、生态的资本化、环保的产业化和治理的社会化

  应从生态经济建设、生态政治建设、生态社会建设、生态文化建设和生态环境建设等方面入手,通过空间利用格局的有序化(简称为空间的有序化)、经济社会发展的生态化(简称为发展的生态化)、良好生态环境的资本化(简称为生态的资本化)、生态环境保护的经济化(简称为环保的经济化)和生态文明治理的社会化(简称为治理的社会化)等方式,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空间的有序化,是指在一定国土空间范围内,按照“人口生产-经济生产-生态生产”相协调的原则,对经济布局、城乡建设、生态保护等方面的空间利用(生活空间、生产空间、生态空间)和建设问题进行一体化的统筹和布局,从而优化整个国土空间的利用格局,实现空间均衡的趋势和过程。譬如,开展主体功能区规划,实施空间用途管制等。

  发展的生态化,是指以生态学、系统论和控制论的原理和定律为依据,将人类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系统中对自然有影响的认识和活动朝着有利于实现人与自然协调发展的方向进行调整和改造的趋势和过程。譬如,推行清洁生产、垃圾分类和循环经济等。

  生态的资本化,是指将良好生态环境产权化变为生态环境资产,再经过政府付费、市场交易或产业化等资本化运营方式转变为生态环境资本,最终实现其经济价值的趋势和过程。譬如,推行生态服务付费、生态保护补偿和生态资源产权交易,发展生态旅游和观光农庄等。

  环保的经济化,是指以经济学、管理学等方面的原理和定律为依据,对人类保护、修复、改善生态环境的活动进行有利于降低经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的调整和改造的趋势和过程。譬如,通过排污权交易降低社会治理成本,发展营利性治沙(如库布其沙漠),尾矿库治理的景观化(发展旅游业)等等。

  治理的社会化,是指按照党政同责、政府主导、部门联动、企业负责、公众参与和社会合作等原则,形成生态文明建设共建、共治、共享之社会治理新格局的趋势和过程,不断优化生态文明国家治理体系,提升生态文明治理能力。譬如,采用大气污染防治区域联防联控,推进自然保护区社区共管,发展环境损害赔偿责任保险,等等。

  建设生态文明,应当综合运用科学技术、工程建设、市场调节、行政管理、伦理教化、法律治理等多种手段。“法治是治国之重器”。法治方式由于具有规范性、权威性、强制性、确定性、广泛性、统一性、公开性、普遍性、程序性、综合性、体系性等显著的比较优势,成为了生态文明建设的治国重器和重要法宝。

  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法宝是法治,即良法善治。亚里士多德早就指出:“法治是已成立的法律获得普遍的服从,而大家所服从的又应该本身是制定得良好的法律。”因此,推进生态文明法治建设,首要任务是制定体现生态文明要求的“良法”。回顾中国环境立法的历史,根据理论基础的不同,可以大致作如下的代际划分:以环境保护观为理论指导,属于第一代环境法;以可持续发展观为理论指导,属于第二代环境法;以生态文明观为理论指导,属于第三代环境法。当前,我国的环境法总体上还处于第一代和第二代的水平,下一步,应以生态文明观为指导,全面推进环境法的升级换代。具体而言,应以环境、资源、生态三大范畴为逻辑起点,以环境权、资源权、排污权为核心范畴,以环境权益的保障为首要目标,以“三生共赢”(生产发达、生活美好和生态平衡)的绿色发展为终极目标,以宪法规范、民法规范、行政法规范、刑法规范和诉讼法规范为调控手段,以环境法(狭义)、资源法和生态法为三大亚部门法,以环境专门法的体系化(法典化)和传统部门法的生态化为路径,尽快形成健全完善的生态文明法律体系。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推进生态文明法治建设,除了要制定优良的生态文明法律体系形成“良法”之外,更重要的是,要健全和完善整个生态文明法治体系,强化“善治”。这个法治体系,包括完备的生态文明党规国法体系(以科学立法为原则)、高效的生态文明法治实施体系(以全面普法、自觉守法、依法执法、公正司法为原则)、严明的生态文明法治监督体系(包括人大监督、检察监督、媒体监督和公众监督等)和有力的生态文明法治保障体系(重点是人、财、物)。

  建议加快塑造更加优良的营商环境,打造开放、宜居的全球性城市,来吸引全球跨国企业、虹吸全球高级人才、技术和资本为我国发展创新经济服务。

  疫情之后的全球化和全球价值链将会呈现新的态势和发展趋势,但全球化和全球价值链的本质和核心不会变。我们需要眼光向前,放眼未来,为后疫情时代做好准备。

  疫情期间,高科技成为疫情防控的一支特殊而又关键的力量,这其中我们尤其要发挥好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等数字技术优势,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支撑。

  要将广东、浙江等地支持中小企业复工复产的有力举措和实践经验在全国推广,各地结合实际、取长补短、互通有无,真正做到全国“一盘棋”。

  一个国家的制度和治理能力在应对风险和挑战中受到考验。坚决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集中体现了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显著优势。

  法律的实施会面临很多复杂情况,需要充分发挥执法者的才智。每次突发事件的发生都有自己的独特性和内在规律,应对措施不仅必须在法律授权范围内,还要符合突发事件的性质和规律,具有针对性和特殊性。

  考虑到消费需求在我国总需求结构中的地位提升,以及服务业在我国产业结构中的地位提升,加上每年一季度我国经济对消费需求和服务业增长的高敏感性,此次疫情对我国整体经济的影响会显著大于根据历史经验所做的分析。

  疫情是否为在线日,教育部号召“停课不停学”,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学校和企业纷纷响应,但也有一些人将此看做在线教育发展的重要契机。在疫情的“拐点”还未来临之前,在线教育是否已迎来“拐点”已经成为讨论的热点。

  无论是在宏观层面,还是在微观层面,当前南南合作都处于较好的发展时期,如何把握住有利机遇,同时应对好相关挑战,应是坎帕拉首脑会议在讨论南南合作时要着力解决的核心问题。

  社会主义建设的根本目标是共同富裕,消除绝对贫困的主战场在农村,全面小康的突出短板在“三农”。纵观世界,资源禀赋的多少并不能主导一个国家或地区发展的质量和水平。

  我们应牢固树立“文化自信”,深刻把握“各种文明交流互鉴”的大势,又要重视“不同思想文化相互激荡”的现实,深入推动中国同世界深入交流、互学互鉴。

  新的征程已经起步,我们要振奋精神,闻鸡起舞,始终保持那么一股劲、那么一腔热情、那么一种精神,向着美好的朝阳出发,向着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目标前进。

  走过70年的历程,新中国教育成就斐然。在历史的坐标轴上观察中国教育的发展,从国家重大政策的演变中加强对教育事业的规律性认识,可以为中国教育的持续发展铸好磐石之基。

  充分利用5G的技术领先优势,让5G成为媒体传播的“硬抓手”,更好地诠释优秀文化、传播精神价值,切实提高媒体传播效果。

  如果我们可以推进全球优秀人才向中国移动,就能够快速提升我国产业结构的水平,缩小与发达国家在收入和福利上的差距。

  《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大力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为着力点,深刻体现了新时代的新要求和新特征。

  在单边主义和保护主义逆风再起的背景下,中国在维护多边贸易体制、建设开放型世界经济方面的角色日益突显,越来越成为国际社会的聚焦所在和信心与动力源。

  第六届世界互联网大会组委会发布《携手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概念文件,旗帜鲜明地倡导“共同发展”价值,为反思历史、检视当下、走向未来提供了中国智慧、中国方案。

  要对中印关系把舵定向,从战略高度和长远角度规划中印关系百年大计,为中印关系发展注入强劲内生动力,携手实现中印两大文明伟大复兴,在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中赋予中印关系新的内涵。

  70年来,党领导人民经过艰辛探索,找到了一条把马克思主义普遍真理和中国具体实际紧密结合起来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向全世界证明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


特别提示:本信息由相关企业自行提供,真实性未证实,仅供参考。请谨慎采用,风险自负。


相关行情
推荐行情
点击排行

(c)2016-2019 31DUO.COM All Rights Reserved浙ICP备19001410号-4

浙ICP备19001410号-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