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王巧然)近日,集团公司科技管理部下发了《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科技项目经费预算编制指南》,从简化科研项目预算编制着手,改革科技项目资金管理,为科研人员减负松绑、激发其创新活力,让专业人员从事各自擅长和职责内的业务。
为进一步改革和创新科研资金管理方式,促进形成充满活力的科技管理和运行机制,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国家科技部、财政部、发改委等先后印发了系列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6〕50号)、《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管理暂行办法》(国科发资〔2017〕152号)等,对中央财政科技资金分配、项目资金管理等进行了系列改革,推动建立了适应科技创新规律的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机制。中办发〔2016〕50号文件明确提出了深化改革的总体要求:“坚持以人为本。以调动科研人员积极性和创造性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强化激励机制,加大激励力度,激发创新创造活力。”“坚持放管服结合。进一步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为科研人员潜心研究创造良好环境。”
依据国家相关政策,中国石油科技体制改革中着力新突破,已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文件,包括《关于第三批调整和下放管理审批权限事项的通知》(改革〔2015〕6号)《关于第四批调整和下放管理审批权限事项的通知》(改革〔2016〕10号)《关于集团公司第四批调整和下放管理审批权限中科研项目经费调整补充说明的通知》(科技〔2017〕254号),不断调整下放科技管理审批权限,进一步完善科技管理体制机制,激发科研人员的活力与动力。同时进一步明确了承担单位的责任,确保下放的管理权限“放得开、接得住”。下放权限后,设备、软件购置等研究人员可在相近领域或功能范围内调整型号、厂家、数量、金额等内容;科技项目预算、决算可以包括固定资产折旧;结余资金50万元以内,可由承担单位自行安排相关科技研发活动。特别值得一提的是,设立了直属科研院所基础科学研究和战略储备技术研究基金项目,赋于直属科研院所项目立项、过程管理、经费使用“三个自主权”,激发原始创新的活力动力。
为进一步做好集团公司科技创新“放管服”工作,基于集团公司现行科技投入管理办法,在经费使用方面频频“松绑”外,近期集团公司又重点简化了重大科技项目的经费预算编制规定,大力优化了经费预算科目,由原来的48项减至20项,科目减少了50%以上;将较为模糊的各项费用(如物业管理费、取暖费等)按比例核定,大大减轻了科研人员编制预算的难度和繁琐程度;对部分不确定性较大的费用合并预算,如将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及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合并,在实际执行中、在总额不变的情况下该4项费用可以互相调剂使用,4项费用合计预算不超过直接费用(扣除折旧及摊销费)一定比例的,无须提供测算依据等等。
新的预算科目定义更加明晰。根据现场实际应用情况对部分易混淆的科目重新定义,使用范围更加明确,便于科技人员编制预算。新规定的出台有利于科研人员、科研管理人员、财务人员、审计人员等在同一标准下规范操作。“让专业人员从事各自擅长和职责内的业务,为科研人员减负松绑。我们欣喜地看到、也欣喜地盼望,通过中石油集团公司科技管理的不断创新,一定能达到习总书记5月28日出席两院院士大会发表重要讲话中提出的殷切希望:让经费为人的创造性活动服务,而不能让人的创造性活动为经费服务。”新指南一经颁布实施,引来各方热议。
据悉,科技管理部将通过对项目经理及相关财务、规划、科技等管理人员培训以及组织答题等加强新政策的宣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