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根据此次评标结果的排名情况,排名前两家公司为中标单位,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主供单位,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辅供单位。
3.1、合法的生产厂家(法人),在货源、人员、设备、资金、运输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生产、供货能力。
3.3 要求投标人必须是有环评合格证明材料且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生产企业,并且投标人必须承诺能主动派出技术人员在甲方季节性更替、水泥更换、混凝土配合比变动、混凝土质量出现问题等情况时与甲方联系并解决问题。以上条件不合格,招标人不予受理。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 6 月 19 日至 2020年 6 月 20 日,在本公告官网及内江新闻网自行获取招标文件,过期不再接纳,挂网费用由中标单位分摊。
获取招标文件后,有意向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将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正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正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正本盖章扫描件发送至(文件打包名称为公司名称),截止时间2020年6月21日10:00,并告知联系人:周靖进行备案。未备案登记不接受其投标。

